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项目包括:(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是怎样的?怎样明确约定收楼标准
154****1493 | 2013-01-18 11:56:47-
138****8688 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项目包括: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2013-01-18 11: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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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看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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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项目包括:(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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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很多新房主来说收房是一件大事,毛坯房收房是个很关键的一步,收房关系以后生活的质量问题。所以,请大家要重视这一流程。不要因为拿到钥匙时忘了做这一步,那日后有问题就要自己担作任了,所以这一步千万不能少。那么大家知道商品房交房标准是什么商品房符合哪些条件才能交房吗下面来介绍下以便大家了解交房事项。商品房交房是对开发商的一次大考,在房屋交付过程中开发商应该遵循商品房交房标准来交付房屋,而购房者可以查验房屋是否达到了交房标准。根据商品房交付标准约定,开发商必须出示交房必备的两书《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房交房标准:预售房交付的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1)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2)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4)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商品房交房条件:长期以来,国大多数省市,商品房交易中对交房条件的界定比较模糊,主要以买卖双方签订的购房合同约定的条件为准。有的开发商为了赶工期,往往不顾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是否齐全便仓促交付,使购房者的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但通常房地产开发企业交付预售住宅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法定条件-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2、约定条件-达到预售合同约定的其它交付条件。而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又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二)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三)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四)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五)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另《消防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时,经消防验收合格,方可投人使用。建筑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消防机构提出消防验收申请,设有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还应当同时提交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并组织消防验收。消防验收不合格的,施工单位不得交工,建筑物的所有者不得接收使用。以上是关于交房标准的一些相关知识就介绍到这,项目比较多,但是朋友们一定要细心,避免后期自己要整改。这边友情提示一下:找验房师要找做得比较专业,这也才会验得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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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售房交付的标志的主要法律文书:(1) 以挂号信件送达的或直接送达的通知预购人验收交接的书面文书;(2) 交付住宅商品房的,一并送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3) 预购人签署的预售商品房验收确认书;(4) 预购人签署收取预售商品房钥匙的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