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权。 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约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了,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找业主罚款吗?
157****5412 | 2013-01-11 15:08:26-
137****8216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而没有罚款的权利。处罚权,只能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处罚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处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任何法律的依据,不具有约束力。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行政管理的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凌驾于业主之上设立处罚权。 2013-01-11 15: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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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存在两个方面合同关系问题,首先要认请合同的主体:一是你与开发商的购房合同关系。二是你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物业服务合同关系。两者要分别解决。1、对于因面积引发的房价款问题,以及房产证办理问题,是你与开发商关于购房存在的争议,应该找开发商解决。2、对于送电问题,(1)如果入住后一直未送电,那么完全可以找开发商理论,因为如果未能送电,是不能进行竣工验收、承接查验和办理入住的,如果违反,可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2)如果是物业公司为收取物业费而掐电不让用,那么物业公司是违法的。尽管物业费不交是不对的,可以通过合法渠道解决,但物业公司是无权以此为理由停限电的,你可以找供电部门解决。3、对于物业费的问题,只要物业公司没有违反服务合同约定提供了相应服务,物业服务费还是应该交纳的,如果物业公司有做的不到位的,可以提出整改,拒不整改的可以通过法律解决,拒交物业费并不利于问题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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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小区管理制度(1)治安管理规定1、非小区住户不得随意进入小区,来访者须在门卫处登记,经同意后方可入内。2、装修施工人员凭物业管理处发放的临时出入证进入小区。3、小区住户的机动车辆实行发卡、登记制度;自行车停放在指定位置。机动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内,住户车辆按规定只能停放在小区地下停车场。4、住户搬家如有大件、贵重物品搬出时,必须要有住户亲自陪同方可搬离出小区,并配合保安员记录有关物品数量、名称、住户地址等以便日后查核,如住户确实无法陪同,必须以书面形式列出所搬物品的名称、数量、业主房号、身份证号码以及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签名确认同意,方可将物品搬出。5、小区发生治安、消防、交通、医疗卫生等方面的突发事件时,物业管理员和住户都有义务积极配合,维护小区的安全稳定。及时采取措施,维护现场秩序,通知有关部门,并做好善后工作。6、遵守小区和物业管理处公布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遵守制度的住户进行劝阻和制止。7、住户应“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守好自家物”,增加自我安全防范意识。8、住户要勇于制止、举报破坏小区治安秩序,造成治安隐患的人、事。9、小区的经营户须依法经营,遵守国家政策、法规,服从物业管理处的管理,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2)环境保护管理规定1、爱护园林绿化,不采摘花朵,不践踏草坪,不损坏树木。2、爱护公共设施,不乱拆、乱搭、乱建、乱贴,保持小区环境整洁。3、小区各商业市场、商业网点,饮食门店不得乱扔废弃物,乱倒污水及排放其它污染物。4、小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造影响居民正常休息的噪音。特别是在晚上十时至翌晨八时期间严禁制造各种噪音,违者管理人员有权干预制止并采取必要措施。5、小区内各种车辆在指定地点停放,出入禁鸣,整齐有序。6、不在住宅内使用燃煤式采暖、取暖、餐饮设备。(3)清洁卫生管理规定1、请自觉维护小区的公共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不高空抛物,不在楼内公共通道、楼梯走道等公共场所堆放垃圾、摆放物品。2、垃圾装袋,置于垃圾收集点内,以便及时收集清理。3、请勿把垃圾、胶袋等杂物投入厕所或下水道。4、不得饲养家禽、家畜和高大凶猛的动物。饲养宠物必须符合政府的有关规定,且不得影响邻里休息。带宠物在小区散步时,不污染环境。宠物伤人由其主人负责赔偿。5、住户装修房屋,不得将垃圾废物弃于楼道走廊及公共场所。6、小区内任何公共场所,均不得乱涂、乱画、乱张贴,违者负责清除和粉刷费用,并在公告栏予以曝光。7、商业网点不得在公共场所、走廊堆放物品或占用公共区域扩大营业场地。8、提醒进入小区的亲友,遵守小区的管理规定,维护小区的整洁。9、物业管理处负责小区的垃圾清运和消毒工作,积极配合环卫、卫生防疫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环境卫生宣传,使住户人人爱清洁,个个讲卫生。(5)停车管理规定1、小区停车场,专供购 (租)车位的住户使用,所有外来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闲杂人员不得入内。2、小区住户车辆长期停放地下停车场须办理车辆停放卡,一车一卡,持卡出入;临时停车须登记,经同意发临时车辆停放卡,持卡进入,离开时退卡。3、租用固定车位的车辆应按位停放,租用非固定车位的车辆由保安人员指挥按序停放。对临时进入区内的车辆停放实行择位停放。4、停车场地将采取24小时值班并做好记录,严格按消防规定配备消防设备和器材。5、停车场地应保持环境卫生,不得在停车场内摆摊点、会客、喝酒、睡觉、喧哗、吵闹和长时间聊天。6、车辆进入停车场禁止鸣喇叭,限速5公里/小时。7、停车场禁止装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其他危险品的车辆停放;8、车辆进出和停放要注意前后左右车辆的距离,不得对其它车辆的进出和其它车位的使用造成阻碍。9、停车场保安人员应对停放车辆认真检查车型,车牌号和车辆有无上锁或外部破损等异常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车主并作好登记;10、车辆停放后,车主要带走车上所放置的物品,并锁好车锁、车门和车窗、否则责任自负;11、车主要爱护停车场的消防、供水、供电、通迅等一切公共设备,不慎损坏时需照价赔偿,若造成严重事故者将追究其法律责任;12、有固定车位的车主要严格按照物业公司规定的停放费标准,按时交费;临时车辆由管理员指引停放位置,并根据停车时间规定收费;13、若车主不慎丢失车辆出入卡,应立即通知管理人员,提供有关资料,经核实后缴纳办卡成本费,由物管公司补发出入卡;14、若车辆在停放区被损坏者,原则由损坏双方协商解决,严重者可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班保安员与物业公司共同协助调查处理;15、所有停放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对违规行车和停泊车辆的车主,管理员有权采取警告、罚款、拖车等处罚措施,由此造成的损失一概由车主负责。(6)消防安全管理规定1、消防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综合管理、群防群治。2、加强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提高住户消防安全意识。3、物业管理处定期对小区的公共消防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将检查情况报公司备案。4、严禁外来装有危险品车辆进入小区,教育儿童勿在小区内玩火。5、发现初期火灾要及时扑救,对情况严重难以扑灭的,应及时拨打“119”电话求救,并协助维持火场秩序,配合事故处理。6、自觉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乱拉临时电气线路,严禁擅自拆、改、装燃气(燃油)设施和用具。7、遵守市政府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杜绝火险隐患。8、进行室内装修,必须严格遵守装修管理规定,防止发生火灾事故。9、不准从窗户向外扔烟头,没熄灭的火种不得倒入垃圾桶内。10、楼梯、走道和安全出口等部位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擅自封闭或堆放杂物。11、消防设施、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严防损坏和丢失。一经发现,将作出严肃处理。12、物业管理处对违章用火、用电、电气焊或损坏消防设施器材的行为,及时制止或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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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没有行政处罚权,也就是他们没有罚款的权利。即便合同中或业主公约中有此条款,也是无效条款。他们唯一可以勉强使用的是违约金这个名目。不过说句公道话,您的自行车放置在楼房过道,也就是放置在公共区域内也是不合适的,那可是业主共有的面积,而不是您一人独享的。照顾一下其他业主的感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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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这个规定物业企业资质管理办法中,只是规定了,没有物业资质的企业,不能接受整体物业委托。但是物业公司提供单项物业服务的,如保洁、绿化、设备维护等,并不受物业资质的限制。开展单项物业服务工作的物业公司,当然有收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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