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要回也不是全部了,你**好转租给别人。就可以由他给你这500元了。
全部8个回答 >上周定了一套房产,交了定金,但是发现产权不明,请问定金能不能拿回来?
136****2478 | 2013-01-09 14:39:08-
145****4860 是可以退回的,在合同约定的过程中,我们应充分考虑到违约的现实风险,尽可能在缔约过程中防范这类风险。在支付首期款的问题上,如果买卖双方委托了中介公司居间签订合同,建议要求中介公司对首期款进行监管,并在房屋出售方提出还款申请后,直接由中介公司将应还贷款支付给银行;如果买卖双方是自行签订合同的,建议买受方在出售方提出还款申请后,直接将**款中的还贷部分支付给银行。这样,就不存在房屋出售方挪用首期款的现实可能性,大大保障了交易的顺利进行。 2013-01-09 14: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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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304 若是产权不明,这种情况是可以退钱的。 2013-01-09 14:5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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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房交了的定金可以拿回来的,但是有一定的条件,如果是因为购房者自身的原因看房并且签了认购书,又不想买房,单方面的反馈构成违约,不仅没有办法要回定金,而且还需要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有可能会支付相应的违约金。但如果说是由于开发商自身的原因,比如存在有5证不齐全的问题没有办法继续履行购房合同,不仅要退还定金,而且还要双倍赔偿购房者。相关的退房手续需要提前以书面的形式向开发商提出,并且标明是开发商的原因还是自身的原因,按照过户合同当中约定的退房赔偿标准进行执行。因为现在的购房大多采用的是房屋抵押贷款的形式,如果是由于购房者贷款没有审批通过,而且双方协商不一致的情况之下,不归责于双方的责任开发商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协商退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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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又称作为保证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合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定金款项是不退还的。不过当定金交纳的数额超过合同标的额度的20%,简单说就是索要超额定金时,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的!定金也是有法律效应的。如,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该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不是所有的“定金”都不能退还:1、由于开发商方面的原因,购房者在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取得产权证,如果有这样的退房条件就可以要求退房。2、开发商证件不全: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规操作,与买房人签订的合同就自然无效3、面积误差超过3%:如果交房时房屋的实测面积与签约时住房的暂测面积比误差超过3%,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房。4、开发商未经购房者同意擅自变更房屋的户型、朝向、面积等有关设计,购房人可以根据合同要求退房。5、因不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原因而导致的按揭合同不能办理,办理不下按揭贷款的可要求退房。6、延迟交房:开发商超过3个月不能交房,购房者就可要求退房并返还双倍定金。7、卖方将认购房屋转手他人或将已抵押房屋卖给购房者,卖方违约,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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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到售楼处找开发商协商,估计退不了,除非是开发商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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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的有关理论,定金具有下列法律特征:1、定金具有从属性。定金随着合同的存在而存在,随着合同的消灭而消灭。2、定金的成立具有实践性。定金是由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但只有当事人关于定金的约定,而无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担保并不能成立。只有合同当事人将定金实际交付给对方,定金才能成立。3、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只有在合同成立后,未履行前交付,才能起到担保的作用。因此,定金具有预先支付性。4、定金具有双重担保性。即同时担保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债权。就是说,交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丧失定金;而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则应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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