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出让金:取消经适房需满5年才能上市的“门槛”。凡按原经适房购房款的8%补交土地出让金的,即可上市交易。2.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个人所得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并非家庭唯一生活用房的,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转让未满5年的房屋,无论是否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都需按成交价的2%缴纳个人所得税。3.营业税:转让5年以上(含5年)普通住房,免征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转让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房款后的差额征收5.65%营业税,非普通住房,按成交价全额征收5.65%的营业税。4.交易费:按3元/平方米缴纳。
目前经适房上市交易,需要缴纳哪些费用?
138****1019 | 2013-01-07 14:53:05-
139****5763 若是根据《标准》,“应补交土地价款=房屋产权建筑面积×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住宅用地剩余出让年限/住宅用地**高出让年限)。”芙蓉苑房产属于Ⅲ级,2013年应收纯出让金标准为509元/平方米,由于其经济适用房产权面积为69平方米,按其2002年的供地时间计算,刘伟应缴的土地价款为:69×509×[(2002+70-2013)/70]=29602元。 产权人向市住房保障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明、户口簿、购房合同、全额购房发票、经适房产权证等材料。市住房保障部门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出具审核意见,并核定应补交的土地价款。 同时,经济适用住房在补交土地价款后上市交易的,须按规定缴纳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相关税费。其中,在补交土地价款时,须到税务部门按补交土地价款的4%缴纳土地契税。 2013-01-07 14:5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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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交易和产权登记一、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易手续、缴纳有关税费,并进行产权登记,房地产权证上应当分别标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二、已购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限制上市交易年限自发放《房地产权证》之日起计算。三、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时,以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部分应该按照届时上市成交价格与当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差价向政府补缴收益。四、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对集资建房项目的预售批准文件,作为办理《房地产他项权证》和《房地产权证》的要件。五、公开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办理房地产权证时,房屋权属登记部门根据市住宅发展中心确认的名单办理房地产权证;集资建房项目根据市国土资源房管局出具的批准文件办理房地产权证,建设单位违规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屋权属登记部门不予办理房地产权证。政策链接:经济适用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10年后,方可上市交易;普通商品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后,方可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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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等吧,也要5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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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交易税费相关:1、营业税(卖方):财政部、国税总局2008年12月30日联合下发通知,二手房营业税新的执行标准从200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政对此前购房需满5年免征营业税的政策放松:个人购买不足两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购买超过两年(含两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2、个人所得税: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时收取,有两种方式,①税率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房屋原价-原缴纳契税-本次缴纳营业税-合理费用)计征;②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的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卖方承担3、契税:由于您的房屋面积超过90平米,不能够享受国家契税优惠政策,只能按照目前普通住宅1.5%,非普通住宅按买价征收3%由买方承担;4、印花税:税率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5、交易费:6元/平米,双方各付一半;6、登记费:普通二手房住宅类为80元/套,买方承担。7、土地收益金(代收):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卖方承担。8、核档费:50元/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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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房和安置房可买卖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办法》,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需由政府指定部门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须先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超标收益等价款,方可取得完全产权。政府可优先回购;政府放弃回购的,交易双方凭经济适用住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办理交易过户手续。 对于安置房的交易条件,安置房,只要取得房产证以及土地证,便可进行交易,并没有相关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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