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房屋销售,有些房产商使出搭送的手段,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降价的做法。但是,很多时候房产商声称的送花园、露台等是带有欺诈性的。因为如果花园面积属于房屋占有范围之内,那就是房屋应摊土地面积,本来就应归购房者所有;如果花园面积为公用面积,更谈不上奉送,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样的道理,露台也分独用露台(专为某一产房屋设计)和公用露台(整栋房屋共用),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业主房地产的一部分,不能与房地产权分割,所以谈不上由开发商“奉送”。实际上开发商在送的背后,已将房价提高。
开发商口头承诺买房子送花园靠谱吗?
142****6507 | 2013-01-04 17:09:19-
133****4239 这种承诺或赠送行为是无效的。 2013-01-04 17: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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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1987 口头承诺的“私家花园”是一种促销方式。开发商一楼送“私家花园”,顶层送“花园露台”的促销方式有以下两个原因:一是一楼“送花园”。一楼因为靠近排污管道、安全程度低等原因,很多开发商都用“送私家花园”来增加对买房人的吸引力,由于“送”了绿地,原本比起其他楼层卖不上价格的一楼有时还能卖出好价钱。
二是顶层送“花园露台”。很多多层板楼顶层都有露台,按有关规定,露台不能算销售面积,而顶层因为隔热、设备等原因不太好卖,但如果附送“花园露台”,原本的劣势就可变成优势,不好卖的顶层也能卖出高价。 2013-01-04 17:10:16 -
153****7584 不靠谱的,只是开发商的口头承诺,你买了也没产权。在法律上,这种承诺或赠送行为根本无效。 2013-01-04 17: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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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承诺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为了取悦买家并且引诱买家购房,有的发展商或者销售人员尽可能会口头答应买家的要求,如可协商合同附件条款、赠送什么产品、办理入户手续、在哪里建怎样的配套等等。有些买家听了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就轻易相信交了定金、首期款,但等到发展商不承认时,买家就无证据为自己辩护了。而且要注意的是,一些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并不是发展商的意思,等与发展商理论时,发展商也不会承认或承担责任。无论发展商或销售人员给出怎样的口头承诺,以及与发展商的口头约定,都要以书面形式记录到认购书或合同附件中,并且要求发展商加盖公章。只有这样才能使发展商为自己的虚假承诺负责,买家的权益也才能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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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促进房屋销售,有些房产商使出搭送的手段,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降价的做法。但是,很多时候房产商声称的送花园、露台等是带有欺诈性的。因为如果花园面积属于房屋占有范围之内,那就是房屋应摊土地面积,本来就应归购房者所有;如果花园面积为公用面积,更谈不上奉送,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样的道理,露台也分独用露台(专为某一产房屋设计)和公用露台(整栋房屋共用),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业主房地产的一部分,不能与房地产权分割,所以谈不上由开发商“奉送”。实际上开发商在送的背后,已将房价提高。送轿车、家具、空调等,也都是变相降价的一种形式。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钱还是要由买房人掏的。买房人只要想一想,卖方会无缘无故地降价吗?会无缘无故送东西给购房者吗?或为了促销或是变相降价,或是市场大势使然,或是企业内部原因,或者兼而有之。购房者当然可以不接受卖方的搭送,与开发商协商直接要求降低相应的房价,因为搭送的东西不一定会让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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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配合商品房的销售,发展商或个别销售人员都会通过口头介绍、广告宣传等方式在促销过程中就与商品房有关的小区环境、会所、托幼、**、医院、停车位、物业管理等方面作出承诺。上述因素直接影响购房者的居住和生活质量,实际是构成房屋价格的一部分,如果不能兑现,必定会使购房者的期望值大打折扣。对于发展商作出的种种承诺,一定要在补充协议中予以落实,并明确发展商违反该约定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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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为了促进房屋销售,有些房产商使出搭送的手段,这实际上是一种变相降价的做法。但是,很多时候房产商声称的送花园、露台等是带有欺诈性的。因为如果花园面积属于房屋占有范围之内,那就是房屋应摊土地面积,本来就应归购房者所有。如果花园面积为公用面积,更谈不上奉送,应归全体业主共有。同样的道理,露台也分独用露台(专为某一产房屋设计)和公用露台(整栋房屋共用),露台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业主房地产的一部分,不能与房地产权分割,所以谈不上由开发商“奉送”。实际上开发商在送的背后,已将房价提高。 送轿车、家具、空调等,也都是变相降价的一种形式。羊毛出在羊身上,这部分钱还是要由买房人掏的。买房人只要想一想,卖方会无缘无故地降价吗?会无缘无故送东西给购房者吗?或为了促销或是变相降价,或是市场大势使然,或是企业内部原因,或者兼而有之。 购房者当然可以不接受卖方的搭送,与开发商协商直接要求降低相应的房价,因为搭送的东西不一定会让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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