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申请提取时提供的手续不一样。如果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需提供房屋出售审批表、花名表和交款收据;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交款收据。由本人或您单位的公积金专管员到单位辖区分理处办理即可。
全额交款买了套商品房,交款后对方只给了我一份收据。这种情况下,可以办理公积金提取吗?
148****5656 | 2012-12-24 16: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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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8354 关键是看购房合同是否经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跟收据、发票关系不大。如果有备案合同,您只需拿上您的购房备案合同、收据或**款发票以及本人身份证就可以去单位所辖分理处办理公积金的提取了。 2012-12-24 16:5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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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离休、退休;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③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出国定居;④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⑤因工作调离本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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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这是国家强行性规定,违反此规定的合同无效,无法得到法律保护,风险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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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可以交住房公积金,具体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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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的提取条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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