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说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根据《**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全部3个回答 >银川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对面积误差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145****7064 | 2012-12-21 16:52:32-
144****9016 按照合同约定的来 2012-12-21 16: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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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5204 1、在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2、没有约定的,面积误差必须在3%以内的(含3%),据实结算;超出3%,买方有权退房;如果不退,产权登记面积大约合同面积的3%的,误差内的房价由买方补足,超出的由开发商承担。产权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3%的,误差内的房价又开放商单倍返还,超过3%的双倍返还。 2012-12-21 16:5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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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筑误差造成的,误差在一平米内是属于正常的。新商品房买卖和二手房买卖中对于面积误差的解决方式是不同的。二手房买卖中,除非在合同中有明确的约定:“该房屋按照具体面积计价,出现面积误差参照新商品房买卖面积误差解决方式解决。”否则买房人不能要求退还面积差价款。根据目前的二手房交易习惯,二手房买卖双方一般都会亲自到实地看房。买卖双方对房屋的实际情况包括面积情况都非常清楚。所以一般情况下,二手房都是按套计价,并非按每平米单价出售,因此不存在补交面积差价款的问题。当然,如前所述,如果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该房屋按每平米单价计算”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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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个,不是明码标价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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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标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里,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有两种,一种是双方自行约定,只要双方约定使用面积不能大于1%,或者0.5%,都可以,只要是双方约定都可以,多了怎么办、少了怎么办都可以约定。通常,现在房地产开发商提供的房屋购销合同都不是这样,都有一个比的绝对值,通常是3%。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通常约定据实结算房款,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购房者或者退房或者是约定开发商应该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当然,如果约定得这么明确,建议还是可以接受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没有超过据实结算房款,如果超过的话,开发商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允许购房者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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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 卖方: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营业税及附加税,(个人购买住房不满五年):成交价的5.5%。(个人购买住房超过五年的非普通住宅):售房收入减去购房价格差额的5.5%(含附加税) 个人所得税:(销售额-购买价款-合理费用)×20% 买方:印花税,成交价的0.05% 契税:成交价的1.5%(建筑面积超过140平方米的按3%交纳) 其他证件的工本费, 中介费, 评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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