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原物业公司和现物业公司,合同未有相关约定,合同无效。当然,这种情况,你必须清楚,如果没有约定,你必须三方签订协议做好权利义务的转移,不然你很吃亏,谢谢,请采纳
全部2个回答 >没有和物业公司签订物业合同,也要按照合同上的要求履行责任吗?
147****2384 | 2012-12-18 1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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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441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
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 2012-12-18 17: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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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需要证据证明物业确实失职未尽到安全保护义务,物业才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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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物业公司为业主提供了管理服务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就构成事实的管理服务关系,业主应当交纳相应的物业管理费用。若业主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存在异议,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解除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的服务关系或者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解除二者之间的服务关系。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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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简单的说物业公司有没有责任,判断物业公司有无责任要看你被盗和物业公司有无关系,或者说是否因为物业公司的过失导致你被盗的.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管理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以首先看物业公司是否完全履行和合同,如果没有完全履行,是否没有履行部分是导致你被盗的原因之一,如果是,物业公司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如果不是,可能就不会赔偿.比如:物业公司应当提供24小时录象监控,恰好在被盗前监控设备坏了,此时物业公司就应当给予相应的赔偿;再比如,物业公司承诺24小时保安服务,恰好在被盗前保安岗亭没人值班,此时物业公司也应当依法给予一定的赔偿.不过做为业主你应当要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过失.补充:是否缴纳管理费和是否赔偿没有必然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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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贴比较重要的一点:对违约责任的约定。要在服务合同里明确物业公司违反约定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约定的责任要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不要约定成一些大而空的法规内容。特别是对提前解聘的物业公司不及时退出的情况,虽然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对其处罚的内容,但是它弥补不了给业主带来的实际损失,所以一定要约定如果出现这种情况,物业公司每拖一天就要承担一天的违约金,这样才能有效保护全体业主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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