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提供哪些材料?
155****5492 | 2012-12-18 10:37:35-
155****5459 申请厦门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l )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 ( 2 )有关借款人经济收入的证明; ( 3 )购房合同; ( 4 )住房公积金专柜提供的借款人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对账单; ( 5 )贷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2012-12-18 10: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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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提供以下材料:1、《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在城区各楼盘的售楼处或公积金中心各营业网点领取);2、身份证(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第二代身份证正反两面);3、户口本(需复印户主页、本人页、变更页);4、婚姻证明(结婚证、未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份,未婚需要到当地民政局开局未婚证明);5、收入证明(夫妻双方工资本或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如果是工资签发表,需复印近3个月工资条并加盖单位财务章;6、开发商开具的正规**款收据。二手房为收条和契税发票;7、商品房备案合同、花名册、产权转移证明、预售许可证。二手房为购房协议、房产证、评估报告。8、自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必须有规划、土地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提供原件及复印件)。9、自建、大修住房的自有资金不低于50%(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二份。10、抵(质)押物清单,所购房屋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具备评估资质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11、保证人同意提供借款担保的书面文件及资信证明。12、贷款人及受托贷款银行要求提交的其它证明材料。经办人员对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及证明材料进行核对,复印件与复件相符的在复印件上加盖"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并由借款人签名并加盖手印,确证复印件的真实性,原件退还借款人。借款人应与经办人当面在《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上签名、加盖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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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人、担保人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等); 2、购买(代建)住房的,提供购房(代建)合同;自建自住住房的,提供相关职能部门批准文件及有关合法权属证书等证明材料; 3、经认可的可用于抵押的本人其他房产、他人房产的产权证; 4、担保人所在单位出具的担保人具有稳定经济收入的资信证明; 5、**款的有效凭证或各集中居住区管理部门出具的(代)建房户出资证明; 6、需要评估的须提供有权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书; 7、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证明文件和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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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一般的公积金贷款所需要的文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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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