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中央下发文件对北京二套房政策进行调整,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北京二套房政策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 京房公积金发〔2013〕10号 各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17号)精神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7号)要求,更好解决职工基本住房的需求,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十三次全体会议决议,现就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以下简称贷款)差别化政策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强化借款申请人资格审核 在继续按照规定调查借款申请人家庭住房的登记记录和个人住房贷款记录的基础上,进一步审核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情况。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及其他尽责调查,查询借款申请人无住房记录、无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无住房公积金购房提取记录的,为首套自住住房。 二、调整北京二套房政策:第二套住房贷款**款比例 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第二套住房认定标准的通知》(建房号)的规定。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申请贷款,其贷款**款比例不低于70%。对于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但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查询,有1笔个人住房贷款记录或1条购房提取记录,符合第二套住房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仍执行贷款**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三、合理确定借款申请人的贷款额度 (一)根据借款申请人的月收入确定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每月偿还贷款后,保留的人均生活费不得低于北京市的基本生活费标准。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低收入借款申请人,贷款额度可不受月收入限制。 (二)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高额度上浮15%。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非政策性住房,贷款**高额度不再上浮。 四、限定借款申请人的月还款额 (一)借款申请人月还款额在不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的基础上,原则上应不低于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二)借款申请人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应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 (三)借款申请人在借款期间出现收入降低、生活困难等情况,经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批准后可以下调月还款额,但不得低于贷款月**低还款额。 五、调整借款申请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要求 借款申请人原则上申请贷款前12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购买政府部门审批的政策性住房的借款申请人,原则上应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申请贷款前6个月应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六、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 缴存职工有违规提取、提供虚假材料等违反住房公积金政策的行为,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等差别化优惠政策。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存在严重违约记录的,视情节轻重下调其贷款**高额度或拒绝受理其贷款申请。 对于单位或职工采取伪造材料、弄虚作假等方式骗取贷款,或贷款后无故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或贷款存续期间发生违约,经多次催收仍处于违约状态且无正当理由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采取取消贷款资格、提前收回贷款等处罚措施,并将不良行为记入相关信用记录中。 七、执行时间 自2013年4月8日起,借款申请人所购住房通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房地产交易系统完成网上签约的,其贷款业务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三年四月七日 以上为北京二套房政策新政全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保障政策发生变化,已享受保障的家庭需要重新提出申请吗?
136****5774 | 2012-12-14 15:02:55-
143****7765 因《保定市廉租住房保障和管理办法》保障政策发生变化,已享受保障家庭需重新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提出申请。 2012-12-14 15: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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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着个税改革草案即将出台,改革个税或将为楼市带来重大利好,房贷利息未来或可抵扣个税。 今年,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并将于2017年付诸立法。意见特别提到“完善税前扣除”改革,其中重要内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如果房贷利息可以抵扣个税,将会带来哪些影响。 1、改革个税对楼市是重大利好 由于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免税”,相当于变相降低了贷款成本,一旦落实,对于楼市而言无疑是重磅级利好。对于无房者而言,要想成为这项政策的受益者,他们首先就要消费购房,这无疑会刺激相关的需求;对于有房者而言,他们可以直接享受减免个税的优惠,从而拿出更多资金用于消费,比如购车、旅游、休闲以及娱乐生活。 目前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偏高,适当减税有助于拉动内需,但减税的方向应该直接与拉动消费挂钩,房贷利息抵税无疑符合这一目标。除了利好楼市,在目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房贷利息免税有助于刺激居民消费,提高经济活跃度。 2、受益人群还是富人为主 政策首先利好的是一二线经济发达城市,这是因为这类型城市的中产阶层数量较多,较高的人均收入能从减税中获得更大的受益。 从产品类型来看,改善型产品受益程度更大,这是因为他们的客户群往往月供金额较高,其次为首次置业型刚需产品和豪宅。 3、你该怎么利用税收福利 在申请房贷的时候,向银行争取更低的**,提高贷款额度,这样,虽然还贷利息多,但抵扣税款的额度也会更多,算下来,还是划算的。 延长还贷期,尽量不要提前还款,让自己在很长时间内都有贷款利息可以抵扣税款,这样一直能享受到税收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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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部分是不能的,但是个别地方时可以的,你还是去当地的管理部门去咨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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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江苏保障房建设提速,2013上半年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 2013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 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基本建成14.69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75%和82%,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6%和32%;全省有3个省辖市和25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任务,有5个省辖市和30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 今年江苏省确定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为新开工23万套、竣工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而目前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已达5.25万户。保障房建设任务虽较前两年有所减轻,但资金压力仍然较大。上半年江苏省保障房建设总投入240多亿元,多数地区仍由政府直接投资加贷款,但一些地区融资方式出现多元化,比如南京、江阴等地开辟了债券、社会资金等渠道,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市还试点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资料显示,南京今年以债券方式为保障房融资超过100亿。其中,以南京市国资集团为主体获批发行的65亿企业债3月已到位,另外获得165亿元定向债发行额度,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行此类定向债的城市,首期发行65亿元,已于2月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几个城市还获得了全国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长期投资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1—6月江苏省棚户区改造超进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数量为6.27万套,基本建成4.33万套,占年度任务目标比重均已超过75%。 (记者汪晓霞) 记者从江苏省住建厅获悉,今年1—6月江苏省城镇保障房新开工17.34万套,基本建成14.69万套,分别达到年度目标任务的75%和82%,比全国平均水平分别高6%和32%;全省有3个省辖市和25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新开工任务,有5个省辖市和30个县(市、区)超额完成年度基本建成任务。 今年江苏省确定的保障房建设目标为新开工23万套、竣工18万套,发放廉租房租赁补贴4万户,而目前廉租房租赁补贴发放家庭已达5.25万户。保障房建设任务虽较前两年有所减轻,但资金压力仍然较大。上半年江苏省保障房建设总投入240多亿元,多数地区仍由政府直接投资加贷款,但一些地区融资方式出现多元化,比如南京、江阴等地开辟了债券、社会资金等渠道,南京、无锡、苏州、常州四市还试点以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房建设等。 资料显示,南京今年以债券方式为保障房融资超过100亿。其中,以南京市国资集团为主体获批发行的65亿企业债3月已到位,另外获得165亿元定向债发行额度,成为继北京之后第二个发行此类定向债的城市,首期发行65亿元,已于2月到位。包括南京在内的几个城市还获得了全国社保基金、国家开发银行等机构的长期投资或贷款。 值得一提的是,1—6月江苏省棚户区改造超进度,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安置住房新开工数量为6.27万套,基本建成4.33万套,占年度任务目标比重均已超过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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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没关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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