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
外地户口职工是否可以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是否和本地职工一样?
148****1401 | 2012-11-24 09:41:19-
144****6077 对于在职职工,不管户口是宁波的还是外地的,只要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范围,单位便应当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确实存在对职工应缴未缴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则职工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补缴。 2012-11-24 09:4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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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标题的理解是对的。2、公司为员工缴纳公积金,需要单位和个人分别承担对应比例的部分,如果都让员工自己承担,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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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可以提高解决自身住房问题的能力。职工有一笔稳定、长期的住房储金,可作为购房还贷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还贷的压力。二是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购房贷款时可享受优惠的利率,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商业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减少利息支出。三是缴存住房公积金,实际增加了职工的收入,单位缴存部分和职工缴存部分都归职工个人所有,还可增加职工个人的利息收益。四是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以减轻缴税负担,单位和职工扣缴部分(国家规定政策范围内)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前扣除,不计入纳税基数。五是住房公积金作为住房的专项储金,在退休时一并提取,可作为职工养老金的补充,对职工的晚年生活起到保障作用。六是单位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体现对员工的福利,有利于稳定员工队伍;也可以减轻单位缴税负担;有利于提升单位的社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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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建立住房公积金要看两方面的条件。一是单位是否属于必须建立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是否属于在职职工。按照《北京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缴存住房公积金: (一)国家机关; (二)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 (三)事业单位; (四)民办非企业单位; (五)社会团体。 其他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可以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缴存住房公积金。在职职工指公务员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虽未签订合同但经过劳动仲裁部门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满六个月以上的职工。因此,对于城镇户口的职工,如果单位属于必须建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且职工属于单位的在职职工,单位就应该为其建立缴存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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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个人和公司缴纳比例各是:单位和个人都缴纳工资的12%。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就北京地区而言,目前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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