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收房子的时候,也是交了三千五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当时我好像是交给煤气公司的哦!!还开了发票给我,不过我觉得无所谓啦,只要开发商有发票给你就行了,一般他们这些事不会骗你的,如果你还是不太相信,也可以打电话给煤气公司查一下,你跟他们说你住在那个花园的,管道煤气初装费应该怎么交,相信他们一定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案。
全部4个回答 >建设单位交房时收电力增容费、煤气入户费,是否合理?是否可以拒交?”
134****0444 | 2012-11-22 17: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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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8163 可以拒交,《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构成管理办法》,该文件明确规定对于新建住宅,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涵在房价之内。那么除了在合同中明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未予标明的费用”。同样,购房合同中如果明示了提供有线电视、热水、门禁系统、宽带系统等,而未明示在交房时需另外收取费用的,在交房时也不应就相关项目收取各种名义的初装费、开通费。如果在合同外新增加设备,则可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买房人收费。 2012-11-22 17: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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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0823 不是合理的,可以拒交。 2012-11-22 1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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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房收的燃气报警费属于燃气公司的收费项目,为了安全还是交吧,这是燃气公司强制收取的费用,用于检修燃气和安装其设备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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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还是看地方政府怎么定价吧!没有一个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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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这样理解的,仅供参考!一是小区供热配套是房屋开发的一部分,这部分钱虽然是开发商交给供热公司的,但是业主在购买房子时,开发商已将所有的费用分摊进去了。设置加压泵站是开发商的一个临时补救措施,否则由于供暖问题存在毛病,他的房子就不会好卖的。二是开发商只承担了二年的电费,这是因为国家有规定,新建住宅供暖设施或设备的质保期是二个采暖期,开发商完事了,房子也交了,他就什么都不管了。三是物业也不会掏腰包满足小区供热的,让物业掏钱也是不对劲的。我的想法是找当地的房屋管理中心或供暖办,也可以找房产局之类的部门,要求解决,这部分电应该是开发商与供热公司之间协调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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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是结合实际,按照楼层,人口,功率制定一个合理的公平的收费方式,不然大家就拒缴物业管理费,结果物业公司和业主矛盾不断,造成不必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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