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铺之前,**为要关注的问题就是商铺的产权交易情况是否存在已经抵押或者是受到司法限制等问题,而且好的商铺无论是通行还是整体的物业结构布局都比较明朗,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纷争。而且买商铺**为看重的就是人流量,所以在交通以及周边的其他配套设施也要完善。此外整体的采光以及商铺内部的通风,也会影响到后期的装修以及店铺的实际使用情况。在签订购买合同的过程当中,首先应该明确房屋的用途为商用,并且在合同当中标明相关的价格,以及产权的归属问题。此外如果要面临贷款的情况,一般来说,银行对于商铺的贷款要求资质审核比较严格,所以对于购买时自身的经济情况也有所了解,不要太过于超过自身的经济能力,而且本身对于商铺来说,贷款的年限也不会高于10年。
购买商铺投资需要注意些什么问题?
134****2881 | 2012-11-22 10:00:28-
155****8213 商铺投资回报周期长,特别是新建小区周边的商铺,由于地段还未成熟、人气也不够旺,因此市场培育期就更长。此外,商铺投资地段是关键。通常情况下,大多数店铺适合选择在人流量比较大的街区,特别是商业活动比较频繁、商业设施比较密集的成熟商圈,人气旺盛的地区才有利于店铺的日常营运。
但对于一些新兴区域,由于还处在开发阶段,未来商业形成存在变数,因此不要贸然去一个新的商圈。而项目周边的交通、配套、规划等都是考察的重要指标。 2012-11-22 10:09:20 -
132****3729 商业的供应量相对较少,按照普通社区10%的商业配套比例,也就是10套住宅配一套商业,而好地段的商业少之又少。
商业不仅有市场化需求,更有社会大众的日常消费需求,因而商业在经济不好的时候还有日常消费需求做支撑。 2012-11-22 10:02:55 -
131****5017 首先,选择商铺要求对地段有很强的鉴别和筛选能力。俗话说“一步差三市”,很多时候,商业项目门前多一个过街天桥或栅栏,都会对项目的经营情况产生很大影响。第二,商铺对于资金要求很高。在一般的市场条件下,商铺的价格是当地平均住宅市场价格的两倍到三倍,但是其付款比例通常是**50%,贷款10年。更高的价格和更苛刻的贷款要求,意味着商铺的门槛要比普通住宅高了好几倍。而商铺长期持有、长期获利的效果也会比较明显,随着地段的不断成熟,商铺也会变得更加值钱。因此,通常来讲,投资商铺的人都是家底厚实的人。 2012-11-22 10:0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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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0653 投资商铺的门槛很高。要有“养铺”资金支撑 2012-11-22 10: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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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现在房地产市场越来越大,开发商也越来越多,所以购房人选择的余地也越来多, 预购人应选择资质可靠,经营规范、 商业信誉良好的开发商作为交易对象, 不要因为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就匆忙签合同, 遭受欺骗。在审查开发商资质时要注意以下三点:(一)要注意审查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开发商享有使用权的土地的具体范围、自己将要购买的商品房是否坐落于该范围之内;(二)审查开发商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防止自己预购的商品房因上述证件的缺乏而面临不能开工的风险。(三)除对有关证件进行查验外, 预购人还应到开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土地行政管理部门查阅预购商品房所在土地的权属登记状况, 以防止该土地上已被抵押,致使自己的权利不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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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步入金九,住宅市场渐渐露出本色,但商铺市场疲软依旧。业内人士提醒道,普通散户需要适当回避商铺投资。 据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数据显示,9月上半月商铺市场共销售3.6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3%,库存仍在向上攀升,去化周期为72.1个月。造成库存压力巨大的原因是供过于求,或与商业土地大量供应有关。 商服用地数量一直在增加,之前每年基本在70幅土地以内,但到2011年和2013年分别达到113幅和115幅,可建面积分别达到641万和804万平方米。而近3年每年销售量平均在152万平方米,超高的供应量为今后风险加剧埋下伏笔。此外,**新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8月份住宅办公楼的库存开始下降,商营业用房待售面积增加157万平方米,说明全国都面临同样问题。 从区域来看,当前商铺交易量近八成集中在外环以外。尽管人口外迁是趋势,但是也需要看到,外围区域产品以刚需为主,区域消费力并不强。现在很多商业中心动辄10万平方米起,而且走中高端路线,和周边的消费力未必匹配。此外,很多外环外区域虽然交房了,但有大量空置房源,人气不足,即便营业也面临骑虎难下的困局。而且很多大型商业中心也有散售的商铺,但是位置和业主自持的部分差很多。商铺一街之隔就会产生客流上的巨大差异,所以能否有稳定的租金是需要考察的第一步。 其次,好的商业需要好的运营管理,当前多重开发轻运行。尤其是一些散售的项目,更难谈统一运营管理。租金无法增长,物业价值也就不能增值。此外,一般而言,一套商铺利润的四成是用来缴税的,对投资者来说是一个不小的考验。 商铺风险凸现,个人投资客入市须谨慎。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高级经理卢文曦提醒道,个人投资者需摒弃“一铺养三代”的传统观念。当前还受电商冲击,实体商业经营压力巨大。商铺市场风险还在放大中,普通散户并不适合做商铺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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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经济型别墅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①经济型小别墅大多都位于郊区,越便越偏远,时间与油耗开支绝对不是一个小数字,要仔细考虑好这样的问题。②物管费也是需要考虑的要素。其管理费都会比较贵,每平方米最少四五元,一套300平方米的别墅一个月交千余元的管理费。③经济型小别墅的户型设计更讲究实用。面积不大,设计得不好就会像“阁楼”,失去住别墅的感觉。购买别墅的注意事项包括:①户型。看房时要注意,房子户型正常与否,内部结构设计合理不。客厅、卧室、书房等功能区设计是否符合人们生活习惯,要将动静区分开,否则影响人们正常生活。②建筑结构。多数别墅是不打桩的。 购房者购买时可按照开发商提供的项目质量监理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来清楚物业的主体质量和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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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约要注意哪些问题? 五类合同陷阱需多加注意 商品房是大额消费品,而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预设了一些条款,使购房人掉进陷阱。 第一类,订购金陷阱。有些购房人在没有考虑充分的情况下,就听从售楼员的话交了定金,到后来不想买了,想把定金要回来却难上加难。如在消费者购买商品房的时候,开发商没有说明这个房子的情况,在与购房人制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就向购房人提出新要求,而签订认购书中明确写明认购金在签约不成时不予退还。 第二类,约定房屋贷款办不下来,不给退还定金。有些房产项目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就在合同中做这样的约定,使购房人利益受到损失。 第三类是合同违约责任规定含糊,开发商承诺不兑现时,购房人权益受损。如延期交房,按合同规定可以退房的,甚至有擅自改变设计,商用房的游泳池变成了停车场,该建的不建,或者根本不建,严重影响了居民的生活,对一些关键的问题,开发商与消费者签定合同时或者不约定,或者在约定中设下陷阱。出现纠纷后千方百计地推卸责任。 第四类是在面积的涨水和缩水违反规定放宽对开发商的限制。根据规定,如果房屋面积绝对值误差比超过3%的,购房人就有权退房,但实际情况由于一些开发商在合同中做出不利于购房人的约定,购房人很难索赔。由于面积缩水的数额很大,计算的依据透明度也差,同时造成了面积争议引起的投诉也逐年在递增。 第五类是合同中关于产权证办理条款的陷阱,因为开发商不具备销售的资格,或者以旧城改造的名义,把房屋改头换面,偷偷地或者是明目张胆地以商品房交易,拿不到政府的一些手续和证件,就以各种借口拒绝或者拖延办理产权证。 ■补充条款应对陷阱 一般情况下,以下五方面内容**好在补充协议中体现: 一、房屋面积:开发商应以套内面积签订购房合同,对套内面积和订房阶段的建筑面积之间的换算方法必须进行明示,并以套内面积为单位公布每平方米单价和房屋总价;开发商应承诺交房时使用面积应和签合同时的套内面积相等。对于交房之后实际套内面积和合同签署面积的差值,正负偏差不得超过3%,如果超出该范围,多出部分业主可按照合同单价进行购买,不足部分开发商必须以合同单价退还买受人。 二、关于装修标准:开发商承诺的装修标准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对于装修时所使用的所有材质(指包括公共部分装修时使用的工程材料)和型号(指装修时使用的厨房用具、卫生间用具等),必须进行明示;请开发商注明精装修的保修年限是多久。 三、关于车位:地上车位是否有产权,业主如何购买及使用年限为多久;如果租用车位,费用如何,该收费标准的时限为多久?制定依据是什么。 四、关于物业和绿地:物业收取的费用,服务的内容必须作为合同的必要组成要件以书面形式进行,入住后一年内,所有业主有权对物业公司进行评估,如果认为物业公司不能胜任小区的物业工作,有权进行解聘和新物业公司的聘用。 五、关于入住条件和房产证的办理:入住条件必须达到八通,即通水、通电、通天然气、通暖、通邮,通电话、通有线电视、通宽带。 ■开发商拒签补充协议怎么办 建议购房人在交纳定金前,要求开发商出示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并与开发商协商修改条款或补充条款的事宜,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及其补充协议达成一致意见后再交定金,或者在交纳定金时在认购书中与开发商作出约定。 什么叫二手房? 二手房私房上市交易通称二手房。也就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全部产权),可以进入住房二级市场(即房地产三级市场)交易的房产。如取得所有权的商品房、自建房、准予上市交易的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等。 “二手房”买卖法律问题攻略 共有二手房出售需全体共有人同意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共有财产进行处分须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否则处分无效。因此,在二手房买卖中,买卖双方应对房屋权利是否存在共有情况予以特别注意。由于房地产所有权采用记名登记制度,因此交易时房屋的所有权利人,均应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上签字,买家应注意这些签字的真实性。除未成年的签字可以由父母代签外,其他代签行为代签人必须有合法的书面授权书,该授权还应经过公证机关的公证。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当作夫妻共有财产的房屋子产权仅登记了一方的名字时,买家需要确认夫妻双方出售房屋的意愿是一致的。 在实践中,有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属于共有财产的房屋子未经全部共有人同意而被个别人出售后,其他共有权利人提起拆讼要求确认买卖行为无效时,如果买家是善意购房,即不知道卖家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且房屋已经过户,法院一般不会判决二手房交易无效。这是从稳定房地产交易秩序并便于司法操作角度考虑的。其他共有人只能向擅自出售房屋的个别权利人追究责任。 三方需明确各自的权责利 卖方在委托中介时,应与中介签订书面的委托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房屋的出售价格,卖家应注意区分“净到手价”“出售价”及“合同价”,明确房屋的权属和使用现状, 以及委托权限等。这份委托协议卖家应有一份原件。需要注意的是。 买家通过中介找卖家时,应该要求中介出示其与卖家之间的房屋挂牌出售委托协议。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买方收取定金的规定。买家与中价签订的书面协议,应包括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处理等条款,并盖有中介公司的印章。买家应至少有一份合同原件。在与中介签好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买家还应确认中介是否经过上家授权可以代收定金。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出具收据。该收据有中介经办人员的签字,还应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买家须实地查看卖家房屋有无出租 如果二手房出售前已经有房客承租,那么在租期内,有同等条件下,房客享有优先购买权。卖家应该在出售房屋三个月前告知房客房屋即将出售的情况,并告知房价等出售条件,房客**晚应在三个月内尽快决定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如果房客放弃优先购买权,卖家有得到房客出具的书面表示后,可将房屋卖给其他人。如果卖家不告知房客房屋出售的情况,而擅自卖给其他人,则房客有权向法院主张买卖行为无效。对于买家而言,为避免出现此类问题,应该对房屋进行实地考察,确定是否有房客居住其内,以确保交易的安全性。 妥善解决签约后的后续事项 买卖双方签好买卖合同后,除了收付房款、办理过户外,还有一些后续问题如户口迁移、维修资金过户等。对此,买家卖家也要妥善处理,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在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买家卖家应将买家付款方式与卖家交房情况结合,以保证各自的权益。比如,双方可约定合同签订后付房款30%,交房时付房款30%,产权过户时付房款35%。在上述两者挂钩的同时,双方还要明确违约责任,如约定逾期交房或逾期付款,每日付总房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违约金,超过多少天时,一方有权选择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等。总之,买卖合同的内容越详细,履行起来的可操作性就越强,也越能促成买卖的顺利进行。 “两个定金”大不同 定金纠纷是二手房买卖中非常普遍的问题,主要原因是买卖双方没能充分理解“定金”的法律意义。二手房买卖如果是在中介的主持下签订买卖合同的,在交易过程中一般有两个定金。第一个定金出现在买卖双方对中介进行委托的过程中,用来担保买家卖家在约定的时间内,按照约定的条件,到某确定地点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如届时买家反悔不来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要承担定金被卖家没收的风险,如卖家反悔不签《房地产买卖合同》,要承担双倍反还定金的责任。 第二个定金出现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中,用来保证买卖合同签订后,买卖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各自的义务。如果出现违约的情况,违约方要承担相应责任。 当然,买卖双方也可以不通过中介直接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也可以约定定金条款,用来保证签订的合同后,双方能够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类二手房权利受限制,交易前必须严加审查 常见权利受限制的二手房大致有以下几类:一是没有抵押,如通过按揭贷款购买的房屋。买卖设有抵押的二手房需征得抵押权人的方面同意,如果抵押权人不同意,只能在解除抵押关系后方可进行交易过户,二是被法院等机关查封。一般需要产权人向法院提供另外的财产将被查封房屋换出来,或通过其他方式依法解除查封后,方可进行二手房买卖。三是房屋当初分配给承租人时,对今后的转让就设有一定的限制条件,该条件一般会在房屋权属登记机关备案。这种情况多数出现在房屋的产权人原在某个单位,之后单位将房屋作为实物分配给予职工。职工尽管是“小产证”上的产权人,但要符合一定条件时,才能将房屋上市转让买卖这样的二手房,一般需要设定转让条件的原分配单位出具同意转让的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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