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销售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当在已付款一倍以内给予赔偿,但是,因销售意向书中已经明确告知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不构成欺诈行为,只能要求返还已付款,而不能主张双倍赔偿。
开发商在销售意向书中已写明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这能向开发商主张双倍赔偿吗?
134****3081 | 2012-10-30 15:18:43
已输入 0 字
已有2个回答
-
155****3187 合同注明了,应该没得赔。 2012-10-30 15:19:38
-
137****6290 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销售的行为属于欺诈行为,应当在已付款一倍以内给予赔偿,但是,因销售意向书中已经明确告知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事实,不构成欺诈行为,只能要求返还已付款,而不能主张双倍赔偿。 2012-10-30 15:19:19
相关问题
-
答
-
答
据“商品出卖人未取得房屋预售许可证”这一点解除房屋预售合同,那么就应该尽快起诉,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有关规定,如果在起诉前商品房出卖人拿到了房屋预售许可证的,此房屋预售合同仍然有效。 “防患于未然”一词在我们购买商品房,尤其是购买期房时应该牢记在心,在签订房屋预售合同之前应该要求开发商或房地产经营公司出具房屋预售许可证,从而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
答
五证不全(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能当下办理按揭,但是证件全了是可以办理的,卖房的说办贷款要三个月以后,只有开发商的许可证下来才可以办贷款,也就是五证齐全,提供按揭所需材料才能办理,如果开发商没有预售许可,你这认购可以签,如果你不想签,一万定金可以要回来,因为他不牵扯网签,(收据上写明了“定金不退”)也可以退, 注意:如果签了,你要看合同 ,也就是“认购书”上的五证办齐时间,是什么时候,是不是三个月,也就是从现在起到后数三个月,如果是,基本问题不大,还有现在他是不是有4个证了,如果是4个证,问题不大,可以签~!
全部3个回答 > -
答
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 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 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全部4个回答 > -
答
仅凭房地产商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卖房而要求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一定会得到法院支持,只有到起诉时,房地产商仍然不能取得预售许可证,购房人请求法院解除合同的请求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买房交流
3152
人正在讨论石家庄楼市
石家庄买房交流(3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