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根据以上规定,使用未经批准的住宅用地建房的行为、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占地建住宅的行为以及超过标准多占地建房的行为,都要追究法律责任。主管部门应当首先责令违法行为人将其非法占用的土地退还给原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国有土地的使用者。在土地归还时应当恢复土地原状,即原来是耕地的要恢复耕种条件,是荒山、荒地的要采取措施防止水土流失等。此外,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在责令违法行为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的同时,还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在一定的期间内拆除新建的房屋。
全部3个回答 >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房地产登记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146****2229 | 2012-10-22 10: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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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6424 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撤销核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2012-10-22 10:4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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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因该咨询律师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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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欺骗手段获得核准登记的,由登 记机关撤销核准登记,没收其非法所得,并处以非法所得一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犯 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他人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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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地产商发布了虚假广告。购房者要能够证明广告的内容是虚假的或者部分是虚假的,这种虚假是房地产商主观故意所为。这是房地产商承担责任的前提。(2)购房者是受到欺骗和误导。购房者因为依赖(虚假)广告,对该广告承诺的内容抱有期望才购买房屋的,即受到了欺骗和误导。如果购房者在购房前已知或应知广告内容虚假,或者购房者的购房行为与虚假广告无关,则不能认为是受到了欺骗和误导。(3)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受到实际发生的损害,这种损害包括财产的、金钱的、精神的。(4)损害和虚假广告之间有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是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了购房者,给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即虚假广告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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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对违规发布房地产广告及发布的房地产广告失实、虚假的开发企业和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建设、房管部门可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通过新闻媒体曝光,给予停止审批新的商品房预售项目、降低资质等级等处罚。工商部门可责令广告发布者停止发布,并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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