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全部5个回答 >什么是变更登记?怎样办理?
145****4847 | 2012-10-19 20:25:23-
136****3719 当发生单位合并、分立、撤销、解散或破产的,应自发生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当单位发生人员增减变化时,也应及时为其办理住房公积金变更登记。其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包括辞职、辞退、开除等情形)办理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离休、退休的办理销户、提取手续。 2012-10-19 20:2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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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登记是指权利人法定名称的改变或是房屋状况发生变化后而进行的登记。房屋门牌号码的改变、路名的更改、房屋的翻、改建或添建、部分拆除,都是所有权客体的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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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过户办理流程:一、到“登记信息、验证协议”窗口办理信息登记上网和协议验证手续;二、到“房地产估价”窗口办理评估手续;三、到“公证”窗口办理公证手续;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复印件;2.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代理人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3.被继承房产的产权证明;4.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5.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7.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四、到“私房交易”窗口办理交易手续;五、到“契税、印花税”窗口缴纳印花税;六、到“产权登记发证”窗口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更名手续。房产证过户办理所需材料:(1)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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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房产变更登记挺重要的,包括产权转移、提交资料等,具体流程还得咨询专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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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中有新房和二手房之分,但是还有存量房和增量房之分,那么什么是存量房呢?个人存量房如果需要买卖如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呢?很多买完房子等着投资的购房者会比较关心此类问题。对于想买存量房的购房者注意事项有哪些呢? 一、什么是存量房? 存量房一般是指未居住过的二手房,即通常所讲的“库存待售”的房产,是已被购买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权证书的房屋。存量房严格意义上来讲是存量资产,存量房市场也叫做一级半市场。存量房买卖程序是由买卖双方当事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生效后30日内向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转移登记。 二、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条件 个人持有的存量房(除已购公有住房、政策性房外)出售,并已办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手续,符合转让条件的。 三、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直接至收件窗口申请。 2、受理岗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出具《收件收据》; 3、审核登簿审核岗位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缮证制证岗位根据审核结果打印权属证书。 5、发证申请人至发件窗口取证。 法定期限为6个工作日(须公告的另加公告15天)。(法定时限为30个工作日) 四、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申报材料 (窗口办理) 1、 厦门市房地产转让及权属登记申请表; 2、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 3、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 转让人为境内自然人的,提交婚姻状况证明、配偶同意交易声明; 5、 存量房买卖合同(一份); 6、 拍卖成交的,提交拍卖成交确认书; 7、划拨用地、限制性出让用地,提交补签的土地出让合同和出让金缴清 证明及完税凭证; 8、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提交减免税申请表及证明; 9、 已办理预告登记的,提交预告登记证明; 10、存量房已设定抵押的,提交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书面材料。 五、个人存量房出售转移登记事项收费 1、房屋交易服务费:住宅6元/平方米;营业性用房20元/平方米;办公用房(写字楼)12元/平方米;生产性用房(含仓储用房)7元/平方米;车库14元/平方米;车位300元/个;其他用房4元/平方米。存量住房交易服务费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 2、房屋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 3、土地登记费:住宅100元/件、非住宅700元/件; 4、工本费:第二本起,每本10元。办理机关: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办公地址:登记业务实行属地受理模式。其中,思明、湖里区在市行政服务中心一层B厅收件窗口申请,岛外各区在厦门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驻各区行政服务中心窗口申请。 以上是对厦门存量房的相关介绍,存量房是相对于增量房而言的,存量房在出售时必须是去的产权证书的否则是无法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准备买存量房的购房者一定要确认该存量房已具有产权证书然后在进行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