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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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8168 | 2012-10-18 14:49:42-
155****3243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1)从价计征的,其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2012-10-18 14: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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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统计局**新公布的数据,房产税应税住房房价低于26896元/㎡的,税率减为0.4%,超过这一价格的房产税税率为0.6%。人均面积不超过60㎡。(即超出部分家庭面积)×单价×70%×0.4(单价不超26896元/㎡)(即超出部分家庭面积)×单价×70%×0.6(单价超过2689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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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增收:房产税只收增量房人均60平方米起征;人均60平方米以上起征;而超出部分的面积,按新房交易单价计算的总价之70%,按0.6%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不过,如果应税住房每平方米市场交易价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销售价格2倍(含2倍)的,税率暂减为0.4%;同时,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符合有关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紧缺急需人才,持有当地居住证并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其在上新购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暂免征收房产税;而持有当地居住证但不满3年的购房人,待持有居住证满3年并在当地工作生活的,已征收的房产税可以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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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两种缴纳方式,根据情况选其一: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房产税的纳税申报纳税人应根据税法的规定,将现有房屋的坐落地点、结构、面积、原值、出租收入等情况,据实向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房产税的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房产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一般规定按季或按半年征收一次。房产税在房产所在地缴纳。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纳税人,应按房产的坐落地点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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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土地使用税定义:是以开征范围的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标准,按规定税额对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特点:(1)对占用土地的行为征税(准财产税);(2)征税对象是土地;(3)征税范围有所限定;(4)实行差别幅度税额。适用税额:城镇土地使用税采用定额税率,实行分级幅度税额(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根据市政建设状况、经济繁荣程度等条件,确定所辖地区的适用税额幅度。(2)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经济落后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降低,但降低额不得超过规定**低税额的30%。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使用税的适用税额标准可以适当提高,但须报经财政部批准。房产税概念: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特点:(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非一般财产税)(2)征税范围限于城镇的经营性房屋(3)区别房屋的经营使用方式规定征税办法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从价计征: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从租计征: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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