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申请提取: (一)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二)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 (三)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 (四)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 (五)通过市场租赁方式依法租用本市住房,年房租超过承租人及配偶年工资收入10%的。
请问如果在青岛市租赁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什么样的材料?
142****7583 | 2012-10-09 18:12:53-
135****1017 房屋租赁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房租发票 2013-01-07 09: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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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025 需要以下的一个条件就可以,具体的要看你自己的情况而定:(一)符合第二条第(一)项,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家庭,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房产经营单位出具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房屋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二)符合第二条第(二)项,享受本市廉租住房货币补贴的家庭,通过市场租赁方式租用本市住房,承租人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区住房保障中心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原件以及经区住房保障中心核定的统一文本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承租人户籍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廉租住房保障租赁住房补贴协议原件以及经户籍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核定的统一文本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三)符合第二条第(三)项,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产权人或其委托的产权经营单位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原件。 (四)符合第二条第(四)项,承租本市公有住房的,应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租住公有住房房租计租表原件。 (五)符合第二条第(五)项,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李沧区的,应提供由青岛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房屋租赁中心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青岛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房租发票原件;房屋所在地属于本市其他区(市)的,应提供所在区(市)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证》原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青岛市地税部门出具的房租发票原件。 承租人及配偶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年工资收入证明原件。失业人员应提供失业证原件。 (六)承租人的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还需提供相互之间的关系证明原件(结婚证、户口簿或能够证明相互之间关系的户籍证明)。 2012-10-09 1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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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下列材料: 职工购买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购房合同原件和相关的购房付款证明原件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1)购买商品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全额购房发票原件或提供《商品房购销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2)购买二手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买卖契约》原件或《青岛市已购公有住房出售合同》原件和契税完税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过户后的房屋产权证原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已租住公有住房未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公有住房买卖合同》原件和全额缴款凭证原件;已办妥房屋产权证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 (4)购买拆迁安置住房的,应提供拆迁安置补偿协议原件和补缴差价发票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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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质量监督机构办理的质量监督手续证明(建设部颁发的《城市房屋修缮管理规定》)、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决算、付款发票及原房屋产权证原件。 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其直系亲属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除提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有关证明外,还应提供其相互关系的证明文件。属于夫妻关系或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结婚证原件或户口簿原件;不属于同一户口的直系亲属应提供提取人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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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廉租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760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4倍。 (二)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三)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其中至少一人达到5年以上;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1864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3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四)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或年满35周岁单身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市区常住户口; 2、人均月收入不超过2796元; 3、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20平方米; 4、家庭财产不超过家庭年收入标准上限的6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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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购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如下:1、经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件) 2、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原、复印件) 3、购房发票(原、复印件) 4、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和完税证明(原、复印件) 5、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6、购房是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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