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我也是信宜的
全部2个回答 >广州的住房公积金能不能用于省内其它城市(广东省信宜市)的购房货款,已经缴存二年多,现在也在缴,户口在信宜市。是首套房。请问一下能在不能使用广州的公积金贷?
156****3040 | 2012-09-29 11:28:12-
145****3622 目前在信宜市购房不能使用广州的公积金贷款 2012-09-29 11:3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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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6287 信宜不属于异地公积金互贷范围呢。2009年5月,广州、佛山、珠海、惠州、江门、中山、东莞、肇庆等珠三角八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了《广东省珠江三角洲城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合作协议》,解决了广大职工异地购房使用公积金优惠利率贷款的难题。 2012-09-29 11: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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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购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购房提取所需材料:1、经当地交易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原、复印件)2、购房发票(原、复印件)3、已办产权证的提供产权证和完税证明(原、复印件)4、有效身份证(原、复印件)5、购房是配偶方的须提供结婚证(原、复印件)。 备注:提取时效为交易登记中心备案之日(或产权证签发的买受时间)起一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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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住房公积金,异地是不能使用的。因为公积金的使用范围在同一个城市,不可以异地使用,可以提取。下面是国家规定,你可以参考。 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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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能否用公积金贷款?据悉,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房住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但是如果购买第三套房,则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 停止向三套房发放公积金贷款 据介绍,市民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住宅类),仍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如果之前按揭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然后又卖了,现在准备新购一套商品住房(住宅类),申请公积金贷款仍算第一套。与商业银行不同的是,银行‘认房也认贷’,而公积金中心‘只认房不认贷’。也就是说,公积金中心只认申请人目前名下房产,不计算其拥有房产和按揭贷款的历史记录。”这位负责人强调,按照相关政策,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缴存职工可申请组合贷款 职工的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不足以支付购买住房所需时,职工可以向受托银行申请商业住房贷款,并由受托银行以公积金贷款和商业住房贷款的组合形式向职工发放。 公积金贷款可以采用抵押、质押担保方式。公积金贷款采用抵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即申请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下同)应以所购买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并按本市房地产权登记规定办理抵押登记手续。 公积金贷款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借款人或第三人应当提供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认可的凭证式国债、受托银行本行本币定期存单,以及其他依法可质押的权利凭证进行担保。借款人应当和受托银行签订质押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办理权利凭证移交等手续。 **长贷款期限为30年 据了解,公积金贷款期限以年为单位,**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职工申请的贷款期限与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按住建部、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目前为:五年以下(含五年)的年利率为4.00%;五年以上的年利率为4.50%。 根据《规定》公积金中心应当在受理职工公积金贷款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给予贷款或不予贷款的决定。但是,职工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还需要考虑各家委贷银行的商业贷款审批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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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公积金不能用于异地贷款购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 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住房公积金的这一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不实行住房公积 金制度,离退休职工也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 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 积金个人帐户内。 (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 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 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 (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 金,具有两个特征:一是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 实行专户管理。二是专用性。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 以上述规定和信贷业务规定,在异地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房是不能可以的. 你可以试着用其他方法进行异地买房,现在买房已经有多种方式,袋款买房不合算. 买房应多多斟酌,祝你能买到称心的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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