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在广州市区购买限价房的,可购买商铺,但不能购买公寓。2、已在广州市区购买限价房的,可以在增城或者从化购买住宅。
购买限价房后能否再购外地商品房?请问如果本人在广州市内购买了限价房,能否再在外地(不属广州市,但在广东省)以本人名义或妻子名义购买商品房?
153****0763 | 2012-09-29 09:34:25-
151****8924 可以在外地购房。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已购限价房者自办理房地产权属登记之日起5年内,因购买、继承、赠与、析产等原因再次拥有自由产权住宅的,应当在办理再次拥有住宅的产权登记前申请由市国土房管局回购或安排符合限价房购买资格者购买。
其中的“再次拥有自有产权住宅”只限于广州市辖10区内。 2012-09-29 09:35:02 -
132****7575 可以的啊。。只要不在广州市就行了。 2012-09-29 09:3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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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限价房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②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③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④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⑤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穗字〔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①至④条的限制,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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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公寓属于商品房不限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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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您说的应该是经济适用房,已经有您的名字了,属于个人财产,无法收回。您是可以买房的。算2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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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限价房申请条件的相关政策规定:根据《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及关于2009年广州市限价商品住宅销售对象有关事项的公告(穗国房字〔2009〕685号),申请购买限价房需具备以下条件:①广州市市辖区城镇户籍人口;②申请购买限价房时,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属已婚人员的,申请购买限价房,夫妻双方各自在广州市市辖区范围内没有现时登记住宅产权;③男性年满25周岁,女性年满23周岁;④个人申购的,本人税前年收入在10万元以下;以夫妻联名方式申购的,家庭税前年收入在20万元以下。个人和家庭税前年收入情况由申请人在购买限价房时自行如实申报。⑤根据《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和《***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的通知〉》(穗字〔2008〕18号)第十条规定,符合条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不受上述①至④条的限制,可以优先购买限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