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根据《继承法》,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全部3个回答 >我弟弟于2011年4月22日购买了一套位于长沙市雨花区的二手房,购买的时候原业主告诉我弟弟房子只有房产证,国土证尚未办下来。今年8月初,物业电话通知我弟弟国土证已经办下来,要我弟弟到开发商那里领取,当时他在外地出差。等他8月30号去领取时,发现国土证已于8月15号被原业主领取(且国土证上的所有权人为她的名字),我们与她沟通,她告诉我们她只是转让了房屋的产权给我弟,但并没答应转让国土证给他,因此目前这个房子的土地使用权还是她的,如果我弟需要国土证过户,需要再加5万元给她,或者以后销售房屋要给她一部分收益,否则不会将国土证转给我弟弟。我想咨询她这个要求合法吗?我弟他已取得房产证,在这种情况下,能否用房产证补办产权人为我弟的国土证?谢谢!
143****5128 | 2012-09-25 14: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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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3924 这个应该是不合法的吧,哪有这样卖房子的。去咨询一下律师吧,如果有必要可以采取法律的手段。 2012-09-25 14:3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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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2623 不知道你弟弟和那屋主双方在交易前有没有签什么合同协议之类的书面文字,有没有注明,不过国土证都是随着产权一起交易,这样的情况如果双方协议实在达不成一致,那你可以到房地局去把国土证办一个丢失,然后再去补办一个,不过这样可能要比较麻烦一点。 2012-09-25 14:3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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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6674 这个不是犯法的吗,你明显的被人坑了。 2012-09-25 14: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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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名下房产赠与子女,办理房产过户,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该房产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属于自己子女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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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你弟弟的婚前个人财产,按揭属于他个人债务,这个你放心。我从实践角度给你一些建议:1、**好将房产证上登记为你父母和你弟弟共有。这个不难,只需要你弟弟和你父母同意,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就可以添加。2、**好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你父母是共同还款人。3、在你弟弟结婚前,若现在已经结婚,没关系,你弟弟和你父母去做个协议公证,证明你父母对该房屋的出资,且该出资属于你父母对你弟弟个人的赠与,其条件为给他结婚使用,你父母保留求偿权利,这个在法律上叫做附带条件的赠与。协议签署后尽快三个人去公证。这个不需要你弟媳参加,跟她无关。4、若无法证明你父母出资,则婚前买房**属于你弟弟个人所有。**后一点:**好尽快办理,另外不建议完全改成你父母名字,只需要办理添加共有人即可。因为那样很麻烦,涉及到清偿贷款,银行那边比较麻烦,会造成夜长梦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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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证==》国土局。。有点常识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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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将名下房产赠与子女,办理房产过户,免收契税、个人所得税及营业税。2、该房产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的,又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属于父母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财产。离婚财产分割,属于自己子女一方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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