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是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可以办理继承。在办理继承时,房屋登记部门应在继承的房屋所有权证上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补贴金额。
全部2个回答 >沈阳的已经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可否赠予他人?
146****9633 | 2012-09-18 17:4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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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6249 可以的,但是须将货币补贴资金全额退回后,可以办理赠予事宜。 2012-09-18 17:4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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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9081 可以,但是你要先把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的钱给还了先。 2012-09-18 17: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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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购买的房屋不得用于出租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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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之前的房子是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这个房屋,其产权性质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其房屋所有权证上应标注“经济适用住房”字样,并注明货币补贴金额。利用货币补贴购买的住房上市交易时,须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购房人全额退回货币补贴资金后,可拥有完全产权。所收回的货币补贴资金划入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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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款购买的商品房,购房人退房的,应提交《退房申请表》、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由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的同意退房报告。退房申请经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购房人必须督促开发建设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将原已发放的购房补贴资金全额退还到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资金专户。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认原已发放的购房补贴款退还到帐后,核发《同意办理撤消商品房备案登记凭证》。购房人或开发建设单位可凭《同意办理撤消商品房备案登记凭证》到合同备案部门办理撤消备案的有关手续。购房补贴款未全额退还的,不得办理退房或撤消备案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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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多次,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保障对象能否多次享受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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