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集资建房的房产证有两种情况:1、单位办理的是大产权证,也就是国家房产管理部门发放的国家认可的房屋所有权证,这样的房产证与正常的商品房的房产证的公示效力是一样的,当然没有什么风险。2、单位办理的是小产权证,也就是单位内部房产部门负责发放的产权证,这种产权证只在单位内部承认,对社会没有公示力。不过,这样的房屋如果各项手续齐全,买了也没有什么太大的风险, 产权人的过户都是由单位的房产部门给办理的,只是不能用来抵押贷款,可以正常居住使用,一般情况,这种小产权房的价格都相对低一些。
全部3个回答 >乌鲁木齐单位集资建房谁要
155****4141 | 2012-09-11 10: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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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8790 在哪个位子,啥户型 2012-11-14 18:4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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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房改房性质的二手房,有无土地证均可以过户。非房改房性质的单位房产,土地划拨的大证,不能办理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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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国家划拨给企业的土地应该规定了该土地的用途,企业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的用途. 其次,土地上的建筑物归谁,应该已房产证为准,也就是说即使合同中写明该房产归个人,但是房产证写的是单位,也不能认定该房产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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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职工集资建房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是政策性住房,房屋所占用土地使用权是以划拨方式取得,并可以享受国家很多其他优惠政策。如果职工是全额集资,将来可以办理100%的产权,在产权证领取后,可以自由上市交易;如果是部分集资,将来为职工办理的是部分产权,另部分产权属于另部分集资人(单位)。职工想要转让部分产权的集资房,首先要取得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其次,要经过产权共有人的单位 的同意,而且单位具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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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先应明确的是:划拨用地是不允许搞集资建房的,应先将划拨用地补办出让手续,并在土地、建设、房管等部门办理集资建房审批手续。2、集资建房一定意义上带有福利性质,本人觉得其管理办法应类比房改房(法律法规未有明确规定),所以其转让、抵押等应按房改房管理办法操作。3、划拨土地上的房屋转让,应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按评估价补交土地出让金或土地收益金后,同时办理房屋和土地转让手续。4、未经批准的划拨用地不能转让。5、办理房屋转让手续是在房管部门,但同时要办理土地转让手续的话则属土地管理部门的职责,如果当地土地房管是一家(如上海),则两证应属一个部门颁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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