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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吉屋 发布时间:2023-07-06 16:26:56
近日,有业主反映在购买多年前某项目的商品房后发现了房屋渗水问题,因此一直拒绝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起诉该业主要求其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韩君恒律师表示,房屋存在渗水等质量问题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业主不能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然而,如果是开发商造成了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向相关责任主体追索权利。
如何判断业主是否能够免交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只有在物业服务人未按约定和相关规定提供服务时,业主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然而,对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例如渗水等情况,并不属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因此,业主不能以此为理由来免除交纳物业费的责任。
开发商是否应该承担责任?
对于房屋存在的质量问题,如果是开发商造成的,那么业主可以向相关责任主体追索权利,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付物业费。开发商应承担建筑质量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修复费用。因此,对于业主而言,他们应当先向开发商主张权益,并要求开发商解决房屋质量问题,然后再与物业公司进行物业费的支付。
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并不能成为业主免交物业费的理由。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业主应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对于房屋质量问题,业主应与开发商协商解决,并向开发商追责。与此同时,业主仍需履行物业费的支付义务,除非物业公司未履行相关服务责任,业主才能免除交纳物业费的责任。因此,王晨亮应向开发商主张权益,并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物业费的支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