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发布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新增带押过户等内容
来源:吉屋 2024-11-09 09:16:00近日,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发布通知,对存量房买卖合同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新版的存量房买卖合同合并了之前旧版合同中的“经纪机构成交版”和“自行成交版”两个版本,并新增了一些重要内容。
首先,新增了房屋居住权情况和带押过户情况的详细叙述。
在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中,第二章第二条房屋权属情况中明确增加了“该房屋抵押情况”,包括是否抵押、抵押人、抵押权人、抵押登记日期、债务履行期限等。这一项内容的增加,可以让买方更清楚地了解到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情况,从而避免可能的风险。
而在第三章第四条付款方式中,新增了带押过户支付的情况。包括债权人、抵押数额、抵押期限等,这些信息的明确,可以帮助买方更好地了解到带押过户的具体情况,从而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其次,新增了存量房资金监管的详细叙述。
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对存量房资金监管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资金监管账户的开立、使用、监管机构等。这一项内容的增加,可以有效地保障买方的资金安全,避免出现资金纠纷。
最后,新增了房屋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等内容。
新版存量房买卖合同对房屋交付条件和交付手续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包括房屋交付的时间、方式、验收标准等。这一项内容的增加,可以帮助买方更好地了解到房屋交付的具体情况,保障买方的权益。
通过对存量房买卖合同的修改和完善,太原市房产管理局旨在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稳定。该局表示,将继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以进一步完善存量房买卖合同,为太原市的房地产市场发展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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