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局深入开展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
来源:吉屋网 2019-11-09 17:24:30根据《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部门联动整改实施方案》,和中央、省、市各级领导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黑中介”,10月12日起,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督导组,组织各区成立专项检查组开展住房租赁市场进行现场检查工作。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恶意克扣押金租金、违规收费、威胁恐吓承租人……这些住房租赁中介机构的乱象将被严惩。住房城乡建设局成立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督导组,督促指导各区对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进行专项整治,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将被记入信用档案,违法违规的“黑中介”将予以取缔。
据了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认真贯彻落实住建部等6部委、住建厅等6部门《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对我市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严厉打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市场监管,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督导组共对各区50多家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对存在违规现象的租赁中介机构现场开具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对无营业执照、无备案等相关手续的中介机构现场责令其关门停业;对存在涉及危害群众利益行为的机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共计下发整改通知书14份,现场责令关门4家,抽查合同42份。有效推进了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对各区专项检查组后续工作的全面开展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
此次全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重点包括六个方面,分别是: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经纪人资格证而从事居间服务、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
“住房租赁中介公司和从业人员的不良行为,要记入信用档案,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处理。”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人表示,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优化住房租赁市场环境,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使人民群众租房更安心、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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