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过户流程及办理时间解析
2024-06-10 14:46一、房产过户登记流程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房产过户需要在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在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办理登记时,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
二、办理过户手续
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前往交易所。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买卖双方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交易所会给买方发放房产卖契,原则上房产证需买卖双方共同办理。若因故不能办理买卖过户手续和产权登记,可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
三、申请登记
办理完买卖过户手续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发给的房产卖契,在三个月内到房屋所在地的市或区(县)的房屋土地管理局登记申请。办理申请需要的证件和资料有:卖方所有的整栋楼的房屋所有权证、《商品房购销合同》、商品房销售发票存根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表》、《墙界表》、《面积计算表》。
四、办结时间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买方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验证后,可领取房地产权证。
以上就是房产证过户流程及办理时间的解析,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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