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需要的手续及注意事项
2024-11-12 14:08一、房产过户所需手续
根据相关规定,房产过户需要准备以下手续:
1.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 申请人身份证明;
3. 房地产权利证书;
4. 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的,应提交公证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经公证的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 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 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 非法人企业、组织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 行政划拨、减免地价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 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10. 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 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 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 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 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房地产调拨;
15. 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二、房产过户注意事项
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 单位购买私房需提交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证明、单位法定代表人办证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
2. 非住宅转移还需提交土地使用权证书;
3. 若当事人不能亲自办理,需出具委托书或公证书,并提供受委托人的身份证;
4. 若房屋已出租且承购人非承租人,需提交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证明;
5. 若有共有权人,需出具共有权人同意出售证明和共有权证书;
6. 若经法院判决,需出具法院判决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以上就是房产过户所需的手续及注意事项,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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