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贷款买房流程及申请要求详解
2024-10-14 17:10一、个人贷款买房借款人申请
借款人申请个人购房贷款,所购房必须为现房或多层主体结构封顶、高层完成总投资三分之二以上的期房。需要借款人填写个人购房借款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借款人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婚姻状况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书。
3、首付款付款凭证:不低于房价30%的首付款付款凭证;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可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的规定;购买商业门面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4、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5、共有权人同意抵押的证明:共有权人同意以所购房屋作为抵押物的证明。
6、借款人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借款人需提供家庭财产和经济收入证明。如果属于借款人家庭成员共同还款,则各方要签订共同还款责任确认书,明确在一方无力偿还贷款的情况下,其他方仍要继续承担还款责任。
二、受理和调查
信贷部门收到借款人的申请资料后,会对其资料的真实性和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能力进行调查。调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首付款是否足额存入售房专用账户:借款人需将首付款存入开立在信用社的售房专用账户上。
2、房屋价格是否合理: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
3、借款年限加借款人的年龄:是否超过60年。
4、抵押担保是否足额有效: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文书,必要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房产评估报告及他项权利证书。
三、贷款审查、审批
审贷部门会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1、购房行为的真实性:防止借款人和开发商串通骗取银行贷款。
2、房屋价格与当地同类物业的市场价格是否相当: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房地产评估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
3、共有人是否出具同意抵押的合法书面意见。
4、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审贷部门审查后,会提出贷款额度和期限,并与借款人、开发商签订《个人购房借款合同》,直接报有权审批人审批。在借款人办妥房屋保险、公证和抵押预登记手续后,方可发放贷款。发放贷款时,由信贷员填写借据,借款人签章或按指印认定,同时借款人签署《划款扣款授权书》,信用社将款项直接划入开发商在信用社开立的售房专户上,同时通知借款人贷款已经发放,开发商出具收款证明。信贷部门应在发放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归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