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买房须知:*常见的房产纠纷及应对方法
来源:吉屋网综合整理 2018-04-13 11:38:04买房早已成为我们人生中较大的一笔消费,而且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一生中买房的次数基本就是1-2次。所以,买房的顺利与否至关重要。而在买房出现的所有问题中,*严重、*头疼的就是房产纠纷。
名列前茅、因住房面积缩水所产生的纠纷
面积缩水是买房族经常遇到的问题,对于住房“面积缩水”的问题,应该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所做的测量面积为准。
我国《较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面积缩水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如下:
1、误差率在3%以内的
当事人不能请求解除合同,但是对于缩水那部分的购房款,开发商应该返还。
2、误差率超过3%的
买房者可以选择请求解除合同或不解除合同,但是要求开发商承担其他责任。
第2、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所产生的纠纷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的纠纷,业主们可以聚集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如果开发商没有按时交房,业主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购房者如果想解除合同,应当先进行催告。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的,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解除合同。
第三、因开发商强制收费所产生的纠纷
有些楼盘到了合同规定的交房期,不但没有政府验收的相关证件,还让业主缴纳燃气初装费,而按照相关法规规定,水、电、天然气报装费一律划入商品房价内,实行一价清。
针对此类开发商违规收费的情况,建议业主向开发办及房产管理部门投诉,由他们查处开发商违规收费的行为。
第四、因定金所产生的纠纷
根据《较高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第五、因开发商逾期办理产权证所产生的纠纷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审批组织施工、建设,以致出现规划及竣工验收困难的情况,这是造成产权证逾期的重要原因之一。遇到这种情况,可向法院起诉,要求退房。
我国《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基本问题的解释》中对开发商不按时办理产权证也有明确规定。购买商品房迟迟拿不到产权证,可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赔偿损失,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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