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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发布13条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来源:吉屋网   2024-10-13 16:56:11

近日,新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政策措施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共提出了13条措施,旨在引导住房消费预期,为新乡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一、继续实施商品房契税补贴政策。新乡市将延长契税补贴政策的执行时间至2025年5月15日,并延长纳税人申报补贴时间至2025年5月31日,以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二、放宽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新乡市将支持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首付款,购房提取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房屋总价,同时要求职工应保留足够余额,确保提取金额不影响贷款额度。


三、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对缴存公积金的多子女职工家庭,购买首套自住住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将在我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基础上再提高不超过15万元的贷款额度。


四、降低首付比例。新乡市将统一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20%,二套及以上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不低于30%,以降低购房者的购房压力。


五、动态调整首套住房贷款利率。当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连续3个月环比和同比下降时,将阶段性放宽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以刺激购房需求。



六、鼓励居民换购住房。针对居民换购住房的个人所得税,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可以享受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


七、优化地块容积率标准。新乡市决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在满足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不计入容积率的配建设施,以减少房地产项目的成本压力。


八、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新乡市决定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不低于出让起始价的20%,并规定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个月内缴纳土地出让金的50%,剩余出让金在10个月内缴清。


九、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新乡市将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房地产企业的合理融资需求,对经营正常的企业不惜贷、不拒贷、不断贷,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十、合理确定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新建房地产开发项目将由银行业金融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确定按揭贷款保证金比例,已收取按揭贷款保证金的存量房地产开发项目将按照合作协议约定执行。



通过发布这13条措施,新乡市旨在优化政策环境,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这些政策既满足了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又为房地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新的动能。相信在这些政策的引导下,新乡市的房地产市场将进一步稳定,为广大购房者提供更好的购房条件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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