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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龙郡青年城欺诈上千购房者!因虚假违法广告被罚67万多!?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0-08-24 22:42:38

厦门房产网为您推荐以下内容

2020年3月19日,有网友在人 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龙郡青年城虚假宣传,建筑违造”问题:

厦门龙郡青年城虚假宣传广告,把办公房宣传可插层式的商住两用,现在几百户的业主无法入住,欺骗了无辜百姓的血汗钱,破坏了多少家庭的安身之所,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退房退款,开发商不同意。并且多次向有关部门放映了一年多的情况,都没有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方法。

龙郡青年城违规建筑,有关部门验收成功后,开发商把所有楼层添加水管,排气管,下水道,插层,严重威胁楼房的安全性,请有关部门尽快协助我们退房退款退利息,还我们百姓一个健康和谐的家园。

2020年5月8日,福建省信访局进行了回复处理:

您好,欢迎给福建省委于伟国书记留言!您留言反映“厦门市翔安区龙郡青年城虚假宣传,建筑违造”的事项,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厦门市翔安区城市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 

据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关于厦门龙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一案,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月4日立案调查,并于4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厦翔市监处〔2019〕26号),认定当事人对其龙郡青年城房屋的性能、功能、用途等作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款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78270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款第(五)项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3日将该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处理。关于退房退款退银行利息事宜,建议您通过诉讼途径予以解决。     

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调查了解,2013XP02地块(龙郡中澳城)位于翔安南部新城,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有关“龙郡青年城”楼盘纠纷事项,市、区高度重视,翔安区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依法依规处理中。

据翔安区城管局调查了解,此案已列入厦门市商办类违建专项整治,翔安区城管局已对开发商违法建造行为作出行政处罚,下一步将加强对该案件监控力度。

此外,有网友也反映“龙郡青年城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问题,2020年5月8日,福建省信访局进行了回复处理:

据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了解,关于厦门龙郡房地产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一案,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于2019年1月4日立案调查,并于4月25日作出行政处罚(厦翔市监处〔2019〕26号),认定当事人对其龙郡青年城房屋的性能、功能、用途等作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款规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处罚款678270元。因当事人行为涉嫌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五十四条*款第(五)项规定,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7月13日将该案移送厦门市公安局翔安分局处理。

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调查了解,2013XP02地块(龙郡中澳城)位于翔安南部新城,土地用途为批发零售用地(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办公)。有关“龙郡青年城”楼盘纠纷事项,市、区高度重视,翔安区也成立专门工作领导小组,目前正依法依规处理中。


就在2019年,在人 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就有不少投诉:


就在一年前,厦门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调查处理,2019年5月20日进行了回复: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回复:我局已约谈龙郡青年城项目开发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妥善处理业主的合理诉求,要有社会责任心,解决业主的合理关切。该项目的用地性质为办公和商业,信访人反映的该项目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我局已于2018年12月函告市场监管部门。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立案查处,并已向企业送达了行政处罚通知书。目前,我局正在配合翔安区政府,为企业和业主沟通搭建平台,督促开发企业妥善处理业主诉求。   

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翔安分局回复:龙郡青年城位于翔安南部新城核心区城场路与新城中路交叉口西南侧,分为B9、B10两个子地块。该地块根据厦府[2013]227号文件,于2013年12月23日出让给厦门中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龙郡置业有限公司,宗地编号为2013XP02(龙郡中澳城)。根据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厦门中澳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厦门龙郡置业有限公司和厦门翔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方签订的《厦门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5021320131223CG056)明确,该宗地规划条件为办公和商业,宗地总建筑面积89300平方米[其中办公80100平方米(出让年限50年),商业9040平方米(出让年限40年),另开闭所160平方米]。综上所述,龙郡青年城的用地性质为办公和商业。

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1. 我局已于2019年4月25日对厦门龙郡房地产有限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一案作出行政处罚,认定当事人厦门龙郡房地产有限公司对其龙郡青年城房屋的性能、功能、用途等作出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规定,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款之规定,对其罚款678270元。2.您反映的退房事宜属合同纠纷,建议您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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