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屋网

乌鲁木齐最新经济适用住房相关政策解答!

来源:吉屋网   2024-06-29T12:36:41
乌鲁木齐买房交流群-76群(408)
加入群聊

最近,保障性住房的相关问题一直有很多朋友在留言咨询,住房是民生之要,住房问题作为大家最关心的话题,安居广厦为了帮大家答疑解惑,收集了近期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关注的热点问题,采访市住房保障中心后整理了相关解答内容并得到发布认可。由于相关政策尚需出台,可能存在一些细节、时限方面的差异,请保障家庭正确理解,后期以市住房保障中心相关文件出台内容为准。

乌鲁木齐实景

01

一、已在2024年6月25日前提交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资料的,是否能具有选房分配资格?

解答:在2024年6月25日前已向社区提交申请资料,后期如果审核备案通过的申请家庭,是具有选房分配资格的。当然,如果审核未通过,是不具备选房分配资格的。

02

二、已选房购买的经济适用住房何时能够上市交易,会不会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停止的影响?

解答:经济适用住房政策的停止,不代表经济适用住房不能上市交易,目前,我市正在研究制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的相关政策,待政策出台,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或者房屋所有权证书的保障家庭,可办理取得完全产权相关手续,已购经济适用住房签订购房合同之日起满5年的,可以在取得完全产权后上市交易。

03

三、经济适用住房的选房分配政策何时停止?

解答:目前,正在统计符合分配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房源,做为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分配政策停止前的最终房源,计划七月中旬进行选房分配,2024年10月1日,经济适用住房分配政策全面停止,只保留已购经济适用住房取得完全产权、上市交易相关业务。

04

四、选不到合适的经济适用住房怎么办?

解答:7月中旬组织的选房分配,将按照轮候时间的长短(即取得保障资格的先后)进行排序选房,充分体现“先申请先选择”,房源的配给充分,保证保障家庭有房可选,只是存在地域、房型、面积、价格等方面的差异,由于本次选房分配为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停止前的最后一次选房分配,因此,需保障家庭在限定的时间期限内参与选房分配,超过期限将视为自动放弃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分配及保障资格。

05

五、毕竟是要掏钱购买,实在是没有合适的房源,难道就没有别的解决方式吗?

解答:解决方式是有的。经济适用住房的接续政策是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两者最大的差别是经济适用住房5年后可以取得完全产权上市自由交易,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不能够上市交易,有特殊情况,可申请政府按原价减折旧进行回购,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贷款、可以继承、不影响购买商品房,且不受房价波动的影响。

那么,经济适用住房的保障家庭如果在经济适用住房选房分配政策停止时仍没有选定房屋的,可申请转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资格,获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而且做为经济适用住房的转换资格人员,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选房分配时,具有相对的优先选房权力。

06

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已经开始接受市民申请,何时能够公布房源分配?

解答:目前,尚属于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阶段,房源正在筹备过程中,预计8-9月会有新的动态。

  • 乌市经济适用房政策
  • 经济适用房疑难解答
买房交流群 408 人正在讨论乌鲁木齐楼市
乌鲁木齐买房交流群-76群(408)
乌鲁木齐在售楼盘
乌鲁木齐楼市
买房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