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土地证是证明你拥有该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房产证是证明你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2、有部分城市实施房地合一发证,即房产证与土地证合并颁发一张证,房屋所有权证(即房产证)是你拥有房屋所有权的证明,凭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可以对房屋行使买卖、赠与、出租、抵押等权利。3、土地证只是证明你的房屋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如果是国有土地使用证,那么其上的房屋可以进行买卖、赠与、抵押、出租等;如果是集体土地(或宅基地),那么其上的房屋就不能抵押,买卖、赠与也需要得到村镇相关部门的同意方可办理。4、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两个:一是城镇土地国家拥有,二是乡镇土地村民集体拥有。因此,任何单位不能单独买卖土地所有权,可以通过出让、划拨、租赁等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也不能单独转让,当土地上的房屋转移、抵押时,其附属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转移、抵押。
全部3个回答 >房屋土地使用证的作用是什么?
150****9801 | 2024-11-13 16:28:28-
158****5249 作为购房者,土地使用证是必不可少的。它关系到你能否合法使用土地,以及未来房产的转让、抵押等。没有土地使用证,你的房产权益就得不到保障。所以买房时一定要查验土地使用证。 2024-11-14 10:4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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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5821 房屋土地使用证对房产市场具有重要意义。它保障了购房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房地产市场的规范化发展。数据显示,拥有土地使用证的房产交易更受市场青睐,价格普遍高于无证房产。 2024-11-13 22:3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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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9333 房屋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权归属的重要法律文件。它明确了土地使用者的权益,包括土地使用年限、用途等。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使用权证是土地使用权流转、抵押、继承等法律行为的依据。 2024-11-13 17: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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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的趋势肯定是要房产证、土地证两证齐全的。也许现在是没有什么用处,但以后涉及到交易、抵押、财产分割等情况的时候肯定会用得到。所以,能办理的话尽快办理吧。土地使用证上可以体现你房屋的权属情况、使用年限、权属性质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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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住宅有土地使证,如果说没有房产证,那这房产想抵押贷款是不行的,如果说拆迁时就不行的,这房产还没有得到使用权证明是你的。有了房产证你的房产可以买卖。土地证是证明你有了使用权限,土地是国家的你没有买卖权力,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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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土地使用证的作用主要是为了保障产权安全:通过土地登记对购房人土地合法权益进行保障,经登记的住房用地,如果登记错了,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登记机关负赔偿责任;如果没登记,购房人就不能对抗恶意第三人,购房人的土地合法权益就得不到保障。保障交易安全:通过查询住房用地登记资料,可以判定所要购买的房屋土地是否合法,是否有合法的产权,以此保证房屋交易的安全。 相关阅读推荐: 土地出让金计算 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 我国土地是属于国有的,开发商再拿地的时候,那拿到了土地的使用权,而不像是房子一样拿到了产权就有了所有权以及抵押权,典当权等,如果产权能办理下来,土地使用证应该也是没有问题的,有了使用证,至少保证在使用年限内,国家在拆迁的时候会给补偿。如果没有土地使用证将来拆迁的时候,使用年限有没有到期那就很难得到保障。 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 按规定,所有在本市行政辖区内取得商品房、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的人除办理房产证外,还必须办理土地使用证。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注销登记所需资料包括: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为个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三)申请人为单位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四)原土地证书; (五)政府批文或土地权利终止的有效文件 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 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变更登记应提供以下资料: 土地登记申请书、《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成都市房屋所有权证》、《房屋共有权证》复印件(验原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第二代双面复印)验原件,特殊情况附书面说明。 (一)因房屋买卖发生的个人《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关于办理土地登记的函”(成都市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出具); (二)因房屋买卖发生的单位《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审查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出具),同时提供法人身份证明,土地登记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三)因继承、赠与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公证书》(原件)。 (四)因离婚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离婚证明或法院裁决书复印件(验原件); (五)因地址变更发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还应提供:变更地派出所出具的地址变更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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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土地使用权不能进行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其特殊之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权利取得的方式,因为没有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费,属于无偿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二是权利的期限,除有法定期限的情形外,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一般没有使用期限。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权利的交易限制,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转让、出租、抵押,如果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划拨土地用于交易,一是要经过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二是要取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随地上建筑物、附着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交易的,其土地收益应当上交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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