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并不是可缴可不缴的,而是法律规定必须为员工缴纳的。相关的法律依据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第20条,这些条文都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设立公积金账户、每月汇缴公积金等事项上,都是“应当办理”;因此,住房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
全部3个回答 >公积金是否强制缴纳?缴纳公积金有哪些规定?
185****6273 | 2024-10-27 13:04:04-
158****8077 强制缴纳,比例和基数各地不同。 2024-11-02 20: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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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7080 公积金强制缴纳,有助于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住房消费。缴纳比例和基数各地有差异,需关注当地政策。 2024-10-31 18: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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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0908 强制的,买房必备。 2024-10-28 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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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5****2114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公积金是强制缴纳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比例缴纳,具体比例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 2024-10-27 22:2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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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2000 强制缴纳,投资房产前了解政策,合理规划资金。 2024-10-27 20: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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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13条、第14条、第15条都明确规定,不管是单位办理缴存登记、设立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还是为在职职工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或者是每月正常汇缴住房公积金,单位都是“应当”办理。“应当”在法律上即为“必须”“强制”之意。可见,为在职职工缴交公积金是单位法定的、强制的义务和责任。据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0条特别规定:“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少缴” 此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还规定了单位不缴交住房公积金的法律责任。第37条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第38条规定:“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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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以“未给职工缴纳公积金”为名仲裁,能成立吗?补缴日期从什么时候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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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的规定,公积金是必须要进行缴纳的,已经正式办理了入职合同的员工,应该在入职后30天内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缴存登记,或者是设立转移相关的手续。办理公积金也有非常多的好处,在买房的时候可以享受到优惠的贷款利率。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具备缴纳公积金的资格,所以如果单位可以办理的话,**好还是要缴纳。正常情况下缴纳公积金的一般是机关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对于一些外商投资的企业或者是港澳台投资的企业,都具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条件,有一些城市已经开放了自由职业者申请住房公积金,但并不是每个城市都允许,还是需要到当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询问。原则上来说,缴纳公积金的比例不应该低于上一季度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话可以适当的提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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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纳条件一是用人单位是否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二是职工本人是否为在职职工。根据《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的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属于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范围,以上提到单位的在职职工都必须缴纳住房公积金。所谓的“在职职工”,简单而言,就是指与单位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属于稳定的用工关系,为单位提供劳动,由单位负担工资的职工,属于稳定的用工关系,单位必须为其缴纳住房公积金。公积金的特点积累性,即住房公积金虽然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核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为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普遍性,城镇所有在职职工,无论其工作单位性质如何、家庭收入高低、是否已有住房,都必须按照《条例》的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专用性,《条例》明确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福利性,除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外,单位也要为职工交纳一定的金额,而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低于商业性贷款。返还性,职工离休、退休,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户口迁出或出境定居等,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将返还职工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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