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变更名字的流程,根据变更目的不同,需要准备的资料和要走的流程会有细微差别,对于房屋买卖需要变更名字的,需要提供房屋买卖合同,对于赠予或继承而变更房产证名字的,需要提供公正过的赠与合同或是继承协议书等,按需准备材料后,到当地房管局提交资料,等待审核通过后缴纳相关税费,然后依法办理房屋产权的变更登记。房屋产权的方式常见的有以下两种:1、网上查询可以搜索找到当地的房管局官网,点击进入后注册登录,进入后输入产权人的姓名和产权证号等相关信息,点击查询按钮,就能够查询到房屋产权信息。2、实地查询可以携带个人房产证、身份证等资料,到房屋所在地房管局的窗口查询,将资料提交给窗口工作人员,工作人员会帮忙查询房屋的产权信息。
房产证地址变更流程
137****9055 | 2022-12-24 15:16:00-
151****2304 房产证地址变更流程:
1、在变更房产证地址的时候,需要先到当地所属派出所开具房产证地址有出入的证明。
2、在当地的政府服务网站上进行预约。
3、在约定的时间携带自己的身份证,房产证以及派出所所开具的相关证明,到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房产证地址的变更手续。
在办理变更的时候,需要支付50元的查档费和40元的登记费,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在取得房屋所有产权证之后,办理房产证上信息的变更,或者是房产证进行转让时,需要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在经过审批同意之后会更换新的房产证,而且需要在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 2022-12-24 15: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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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权利人名称变更和房屋现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权利人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1)房屋坐落的衔道、门牌号或者房屋名称发生变更的;(2)房屋面积增加或者减少的;(3)房屋翻建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申请房地产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1)变更登记申请书;(2)身份证明;(3)房地产权证书;(4)证明发生变更事实的文件;(5)其他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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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房产证名字的变更主要分为直接添加、赠与、买卖。一、直接添加1、直接添加2、在婚姻存续期间添加配偶姓名可以直接添加。如果在婚姻存续期间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就算是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算是两人的共同财产。因此在婚姻期间,这类情况如需办理房产证增名手续,只需携带结婚证、房屋两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产交易中心“变更登记”窗口办理即可。3、非婚姻存续期间:非婚期间房产证更名,不能直接添加配偶名字,只能以赠与的方式更名。二、赠予1、赠与范畴包括非婚姻存续期间和亲戚朋友,即房产证上加子女、父母等亲属或朋友均可以赠与方式进行。2、以下是赠予的两种情况:3、有房有贷。一般房子贷款没有还清是不能更名的,若要更名有两种途径有两种途径,一是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再进行更名。二是向银行申请,要求变更《借款合同》中的借款人和抵押人,获得银行批准后再到房管局办理相关更名手续。4、有房无贷,视做赠与。双方需要签订一份赠与合同,且赠与合同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公证费一般是赠与房屋价值的1%,除此之外还需要缴纳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契税等费用(直系亲属间赠与房产,免征营业税)。赠与手续受赠房屋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和契证,到相关部门办理正式的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手续后,这种赠与行为才具有法律效力。5、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关于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6、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7、办理公证。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赠人到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证件:(1)申请书(窗口提供)。(2)原房地产产权证。(3)相关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簿。(4)赠与书及公证书。(5)契税收据。8、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交付″以办理完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9、在办理房屋赠与手续时,赠与人与受赠人应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但如果赠与人为了逃避其应履行的法定义务而将自己的房屋赠与他人时,如果利害关系人主张权利的,则该赠予行为无效。三、买卖二手房过户营业税及附加,分为以下几种情况:①对外销售个人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②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的,差额征收营业税③对外销售个人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看房屋类型是否为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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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变更,需要双方当事人持有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住房的房产证,契税证明,出让性质土地证,一起到住房所属的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过户手续,其他地区不能办理。《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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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有错误,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权利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不动产权属证书;证实登记确有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的,应当提交利害关系材料、证实不动产登记簿记载错误的材料以及其他必要材料。不动产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确有错误的,应当予以更正;但在错误登记之后已经办理了涉及不动产权利处分的登记、预告登记和查封登记的除外。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填制错误以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更正登记中,需要更正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内容的,应当书面通知权利人换发,并把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登记簿。不动产登记簿记载无误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更正,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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