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婚后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一方的名字,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双方结婚时由一方父母支付首期款购置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交付的供房款以及为房屋装修所支付的相关费用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这些费用进行分割,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则要依据当时的具体约定来处理。(3)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婚后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1)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全部3个回答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
154****2531 | 2022-06-28 09:42:12-
153****9366 婚后一方偷偷全款买房是共同财产,因为购房的钱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购买的房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是享有平等处分权的。
哪怕购买的房子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如果没有特殊的约定及特定情况,结婚后购房即使登记一方名字,法律上也会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双方对自己的财产所有权有过约定的,是以约定为标准,否则是不能认定所有权是一个人的,即便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另一方签署同意书,除非双方签订明确的书面文件才有效。
现在很多城市购房上实行限购政策,婚后想要单独买房,必须要需要符合当地的限购政策,还需要根据经济实力来评估房款总数的预期和需求,比如大多数人买房是为了小孩上学等,在选房看房时不要盲目,在挑选好心仪的房源后,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支付房款。 2022-06-28 09:4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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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规定:很多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房子时,有时出于表达对另一方的爱,有时出于对另一方的信任,有时粗心大意,在产权人出只填写夫妻一方的名字。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房产该如何分割呢?夫妻在婚内购买的房产,应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尽管房产证署名是妻子的名字,但这并没有影响,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房产有三种方法,首先,如果夫妻双方都要房产,两人可竞价,出价高者得房产,同时付给对方一半;如果双方都不要,可将房产拍卖,双方各得一半;如果一方要,另一方不要,房产的一方应支付房产的一半给另一方。由此可以看出,不管产权证上有没有对方的名字,房产都是属于共同所有,产权各占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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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票上开父母的名字,这是简单且有力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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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 1、如果登记在父母名下,则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登记在出资子女名下,则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3、如果登记在夫妻二人名下,则属于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三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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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两个人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一人一半权益。房产证如果只写一位名字,都会注明“单独所有”。意思是防止房主自己加上其他人名字在房产证,不是注明“单独所有”这几个字,住房产权就属于房产证的登记人一人所有。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权的,双方进行竞价,然后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