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中,买方向卖方支付了定金,那就要注意一点,那就是签订定金合同,而且还不可以轻信口头协议,除了这些,买房还需要注意很多细节问题,只有这样才能不让自己的钱打了水漂。那么,今天小编就来讲讲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应该注意什么?一、不能轻信口头协议口头约定是不具备法律效力的,所以**好不要轻信任何口头协议,要把口头承诺都落实到书面上才行。在这里要提醒大家,一定要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学会采用法律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二、认购交定金要慎重卖方与买方之间会通过签订认购、订购、预订合同的方式向买方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担保。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所以要慎重签订定金合同,否则可能会遭受损失。三、了解解除合同的情形买卖合同订立后,卖方未告知买方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卖方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卖方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交付的房屋的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大于3%;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卖方的原因导致买方无法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等,这几种情形发生的话,买方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四、补充协议需平等协商补充协议是买卖合同的一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或补充协议应当是建立在双方地位平等、意思表示真实自愿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内容。”所以,交易双方需要平等协商补充协议内容。五、合同内容要全面一般来说,买卖合同通常应具备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违约责任;双方约定他事项等内容。交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一点,那就是合同内容必须要清楚全面。
全部5个回答 >房屋买卖时购房者要注意什么?
133****8211 | 2022-05-19 17:56:44-
144****7858 1、质量不合格要提出。如果交付的存在地面、墙面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等质量瑕疵,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房屋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人有权拒绝接收房屋或”,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
2、不交物业费,开发商也应给钥匙。实践中,开发商将商品房的钥匙交给物业管理公司,而物业管理公司往往把购房人是否交纳物业管理费作为领取房屋钥匙的前提,由此产生了大量纠纷。 2022-05-19 17:5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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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房产的资质。《预售合同》有规范文本,但《房屋认购书》条款较简单,有些房产商可能利用《认购书》中未必要写明《预售许可证》等资质情况,来规避法律,购房者不可忽视这一点。 (2)具体基本生效条款。尽管并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认购书》中必须写明哪些条款,但从法律原则上讲,既然是有约束力的意向书,至少对双方达成一致的基本内容尤其是达成意向的房屋位置、面积、单价、总价、交付时间、生效条件等必须有明确的约定。 (3)内容合法。形式上虽无限制规定,双方可以就违约责任等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但这些意思表示都必须在合法的前提下达成,定金、违约金的约定同样不可超出法律法规限定的范围。 如果购房者对某套房确实很满意,一定要订购该房,可直接签订房屋预、销售合同。这样,购房者就有充分的主动权与开发商就合同内容进行平等协商。如果实在要签房屋认购书,则要对在何种情况下扣定金、扣多少以及何种情况下要将定金退还作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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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有以下三种情况:1、开发商逾期交房超过一定期限。据买卖合同中约定,开发商应于约定的时间交付房产,逾期超过一定期限,仍未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予以退房,并要求返还房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2、交付的房产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不能修复或者经修复仍不能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购房者(买受人)有权退房,并要求返还房价款及利息,双倍返还定金,赔偿损失。3、由于开发商的过错,买受人不能依约定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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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竣工认定:以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为准。8、交付期限:约定出现延期的条件(事实)时出具证明的有效职能部门,如气象局、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等,并约定通知买受人顺延的时限和方式。9、交接:应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须验收合格才能交付。10、**重要的一点,产权登记的约定:现在二手房必须办理产权证后才能转让,如果大家不想跟开发商长期抗战的话,就约定:一年内无法登记确认产权的,坚决退房!并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这条款是《福建省房屋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11条明文规定的,大家千万要注意。如果开发商不敢或拒绝将这约定写入合同的话,这房子还是不买为好。11、公摊部分:公摊部分、屋面使用权和外墙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只是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统一管理。12、仲裁机构:厦门仲裁委员会,名称注意无“市”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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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公积金贷款时要注意以下三个点:一,公积金购房不能直接用作购房**。如果市民想要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要先消费后提取,即先垫付**款,然后再携带本人或者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已结婚的需要提供结婚证等证明材料,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其公积金内的存储余额。二,公积金购房的提取总额不能超过房款总额。比如,一位市民贷款购买的房屋总价为20万元,而他的公积金存储余额有30万元,他只能提取20万元的公积金,剩余的10万元公积金不能提取。三,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可以再用公积金购房。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在婚后办理的公积金贷款,夫妻双方中有一方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公积金中心系统上就会有相应记录,在上次贷款未还清前,夫妻双方不能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但如果第一套房的公积金贷款已结清,夫妻双方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仍视为首次购房,不受二套房的政策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