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产权过户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些不良房产商或房东就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物权法》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极大地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比如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全部4个回答 >开发商一房两卖谁优先
135****5255 | 2020-08-31 14:58:17-
146****2526 开发商出现一房两卖的行为,虽然违法,但是如果其中一个买房人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从法律角度来说,也还是有优先赔偿的顺序的。如果其中一个合同已经履行完契约的买房人可以实际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其他的买房人则主张向开发商实施债权。如果说两个买房人都没有成功办理过户手续,那么实际占有房屋的人比其他的买房人更有优势。
在同时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前提条件之下,并且房屋仍处于期房的状态,没有实际占有房屋,按照房屋交付房款的顺序,买房人的债权会优于其他的人员。对于只签订了商品买卖合同,并且未支付任何费用的购房者,签订买卖合同的人,债权用于其他的买卖人。对于目前已经出现的一房两卖情况,除了需要退回相应的房款之外,也可以主张获得赔偿。 2020-08-31 15: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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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是怎样的?要了解一房二卖的处理原则,首先要知道什么是一房二卖,开发商为什么要选择一房二卖?(一)什么是一房二卖:一房二卖,指出卖人先后或同时以两个买卖合同,将同一特定的房屋出卖给两个不同的买受人。又称房屋的二重买卖。开发商在签订购房合同后一方面考虑到购房者可能会违约的情况怕房子卖不出去,另一方面以更高的价格卖给另一购房者,这些都是开发商选择一房二卖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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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一定要对相关的利益维护有所认识。买房时首先要及时网签,严格采取资金监管及资金托管的形式进行交易。这样,买方先将房款交至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的托管账户,相关证件办理完毕后,该账户才会把房款交给卖方。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也可以尽量明确“一房二卖”等禁止性规定,并加重此种行为的违约责任。 证件方面,一定要查看开发商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确保这房子是在预售许可范围之内,不要贸然交付定金。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提存房屋产权证,也应尽量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房者支付**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预告登记是关键 更为关键的是物权的“预告登记”制度。预告登记是指买卖双方在签署完预售合同后,到房产登记机关共同或单方面办理预告登记。付完房款后,再通过产权登记,将房产真正纳入业主名下。预告登记与**终的产权本登记相连,从而有效实现对第一购房者合法权益的保护。未经预告登记权利人同意,卖方无权处分该房屋,这就从法律上杜绝了“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 购房者办理了预告登记手续后,其所购房屋的产权人即具有了排他性;同时,在办理预告登记时,房屋登记部门会把购房人的影像资料扫描进电脑系统,在注销预告登记时则会将之与购房人本人面貌进行核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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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品房或二手房买卖中,由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和办理产权过户会存在一定的时间差,有些不良房产商或房东就一房多卖,**后也许只有出价**高的买受者得到了产权证。《物权法》为防止这种情况发生,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 《物权法》第20条规定,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或者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这就极大地保护了购房人的权益。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比如解除买卖合同)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未申请不动产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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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购房者要进行产权调查:交易中心通常备有房屋的原始记录,包含房屋所有的基本信息,如房屋土地状况、产权共有人等,发现房屋产权证上的记载与调查结果不相符时,购房者要注意了,卖房者有可能是一房二卖。2、提存房屋产权证:签订买卖合同后,若未办理过户手续,房屋产权证仍由卖房者持有,有些购房者看到房屋产权证后,会误认为产权仍为卖房者所有,为卖房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购房者可要求卖房者将房屋产权证提存在第三人处,待办理过户时,再从第三人处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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