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每逢全国两会,有关房地产税的话题都会为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媒体**为关注的热点之一。今年,房地产税具体如何制定?何时开征?它的出台能否让房价应声而落?再次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指出,房地产税毋庸置疑是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但它绝不是唯一手段。“并不是推行房地产税立法,房地产市场问题就都解决了”。房地产税的制定也不是越快越好,房地产税涉及范围较广,需调研充分、慎重推行。 官方表态 今年没有提请安排房地产税立法 早前,在国新办2月23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曾回答关于“房地产税进展”时表示,这个问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改革任务,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有关部门正在按照中央要求开展工作。 同时,2017年全国两会人大会议首场发布会上,大会发言人傅莹表态说,本届人大常委会把制定房地产税法列入了五年立法规划。但今年没有把房地产税草案提请常委会审议的安排。 相关阅读 1 什么是房地产税?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在中国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外国一些发达国家的房地产税收入占地方税收的70%以上,而中国8%左右。 2 全国都哪几个城市对房地产税进行了试点? 上海、重庆试点征收房产税 2011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随后,上海、重庆出台房产税试点方案并实施。上海规定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同时明确对上海居民家庭给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税住房面积(住房建筑面积)扣除。重庆主城九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要征收房产税,其税率为0.5%-1.2%。
全部2个回答 >土地使用税多少年?刘尚希中国房地产税不能简单照搬国外做法
152****8766 | 2019-11-25 06: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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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成员、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郭玮15日在国新办吹风会上表示,稳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主要由全国人大负责。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做大量的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税相关的试点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这方面有大量的、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去做。从国务院这方面来讲,就是要做好前期工作,为立法的推进做好**基础的准备。中国青年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中提到今年要把房产税立法列入立法计划,配合这项工作,国务院各部门会有哪些举措?谢谢。郭玮:关于房地产税立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提到了这个问题,现在已经列入人大立法规划。在这个推进过程中,要做大量的研究,包括对过去一些地方搞的房地产税相关的试点进行认真分析和总结,这方面有大量的、非常艰巨的任务要去做。从国务院这方面来讲,就是要做好前期工作,为立法的推进做好**基础的准备。当然,要进行大量的调研,要认真分析当前的形势,要制定不同的方案,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我想这可能是一个比较复杂,也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确实需要大量的工作,有关部门已经在有条不紊地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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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43:27 -
142****3365 聚焦两会,房产新闻看看专家对话 房地产税的讨论已持续几年,目前对于房地产税的推测很多。这些官方声音到底透露了哪些“信号”?为此,我们独家对话了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主任楼建波。 1.此次住建部副部长和人大发言人傅莹的回应,都透露了哪些信号? “房地产税正在做准备工作 慎重出台为做更多调研” 楼建波:首先,发言人傅莹表态了房地产税立法肯定会适时推行,但房地产税立法的推行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利益,甚至说,对楼市和经济都会产生影响,社会关注度极高。因此, 这样做也是让房地产税的制定更为慎重、做更多的调研,这是好事。同时,住建部副部长陆克华表态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也是在早一点为房地产税做准备工作,并没有说一定要什么时间推出房地产税立法。 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五次会议,指出要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因此,房地产税毋庸置疑是房地产宏观调控的一个手段,但它不是唯一的手段,它应该是建立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现在大家都在关注房地产税立法什么时候推出?有点简单化思维,并不是说我们推行了房地产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就都解决了。 2.2020年前一定能推出吗? “税收改革不能拍脑袋决定 晚点出台不见得是坏事” 楼建波:时间现在还不好说,房地产税改革在好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推行,成功和失败的案例都有。 比如,中国台湾的房地产税征收,是以政府评估价格为基础征收的,相对来讲税率就高一些。但是,后来台湾推行不动产交易实价登录制度,税率没有做相应的调整,这在执行过程中就会遇到难题。 因此,税收改革不是拍脑袋的决定。税机如果提高了,税率就要做相应的调整,台湾的学者就总结,没有实施税机和税率的联动。所以,税收制度的改革、房地产税应该怎么制定,不是说越快越好,研究透一点、晚点出台不见得是件坏事。我们不能说,一定要在2020年以前就推出房地产税立法,肯定是什么时候研究透彻,什么时候推出来才好。
2019-11-25 06:4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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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的楼市,敏感而多变。 刚说房贷利率出现下行势头,就出现全国首套房贷利率创出年内新高的消息;刚说北京二手房网签量大涨,就传来北京二手房价格“松动”的新闻。 明年房价趋势怎样?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怎么走?明年土地市场情况怎样?购房者权益怎么保障? 12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了“中国住
**近的楼市,敏感而多变。
刚说房贷利率出现下行势头,就出现全国首套房贷利率创出年内新高的消息;刚说北京二手房网签量大涨,就传来北京二手房价格“松动”的新闻。
明年房价趋势怎样?房地产调控政策将怎么走?明年土地市场情况怎样?购房者权益怎么保障?
12月11日,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发布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2018-2019)”。这个报告信息量很大,对不少你我关心的问题都有回答。
明年楼市趋势——
总体市场转向降温通道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助理、《中国住房发展报告》主编倪鹏飞:2019年楼市**大的可能是——平稳调整和再度分化。
总体上,小幅调整是大概率事件。在没有重大政策转向和意外事件冲击的情况下,总体市场转向降温通道,不会出现剧烈的波动。时间上,降温中还有起伏和波动。
未来一年,一、二线城市总体上市场上行压力有一定增加,趋势是增长主导。三四线城市市场向下的压力再增加,库存可能再度增加。
房地产税——
只对新交易住房启动征收
《报告》建议,房地产税推出实行渐进方案,只对新交易住房启动征收方案即住房家庭如果一旦交易将统计其全部住房面积,并按照起征点开征,不交易的住房暂不征收。
在个人住房信息登记联网的基础上,加快推进房地产税立法进程并制定开征时间表和路线图,增加投资投机者的持有成本和政策预期,用市场化方式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相关主体的行为。
调控同时防误伤——
鼓励银行降低首套房贷利率
《报告》建议,继续保持调控定力,谨防调控误伤刚需。对年轻群体的首套房刚需在**比、还款期限上予以适当政策倾斜,支持并鼓励当前银行降低首套房贷利率的做法。
购房者权益保障——
对精装房出台更多细化的制度约束
《报告》密切关注购房者权益保障。《报告》指出,目前的调控政策大多集中到了楼市的前段,主要是住房的供给和交易阶段,而对住房市场的中段和后期管理偏空白,导致交房过程中的维权事件频发,精装房也成为矛盾的焦点。因此,未来的房地产市场调控重点应该更多关注购房者权益保障。加强房屋质量的监控,对精装房出台更多细化的制度约束。
海外置业前景——
“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房市可能持续繁荣
《报告》指出,2018~2019年,在主要经济体较好经济前景的推动下,预测全球房地产市场在继续保持繁荣的趋势,甚至在下一波住房市场周期时具有更高的房价增速。但是,全球住房市场的不平衡也将加剧。
发达经济体将呈现“好者更好、差者更差”的马太效应。新兴经济体的住房市场整体上会发展较弱,但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的住房市场可能会出现持续的繁荣。
明年土地市场——
可能呈现下行态势
《报告》指出,预计随着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的下降、商品房库存量的回升,在下一个年度里,房地产企业的土地购置面积、土地购置费会可能会从高位回落,呈现出下行的态势;于此同时,全国土地出让收入的增速可能会放缓。
需要进一步监控土地市场动态,关注其进一步发展可能会给住房市场、地方政府收入和宏观经济带来的影响。一方面,要保持政策定力,将市场波动看做正常现象,不能因市场波动就轻易放水或转向,使前期努力尽失;另一方面,政府调控要提高水平,应制定好供地计划,把握好供地节奏,合理定价。
未来调控政策走向——
尽快推动楼市调控的市场转向
《报告》建议,持续保持楼市调控政策的定力和韧性。将调控目标从抑制房价上涨调整为确保楼市稳定。坚守“只住不炒”和 “因城施策”的调控思路不动摇。完善调控措施,将临时性调控变成制度化和机制化调控。
随着楼市调控效果逐渐显现,未来要尽快推动楼市调控的市场转向。限购、限价、限贷等行政调控手段成本高、效率低,应该逐步退出。要尊重市场力量,通过发挥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来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深化调整与自我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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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5 06: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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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是房屋交易过程中会产生的费用,它也是法定需要收取的税费,有特定的征收人群。由于房产交易越来越频繁,所以房产税征收的也越来越多了。但有些人发现自己交易房屋没有涉及到房产税,有些人则会涉及到。那么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它又有什么样的征收标准呢?本文就房产税征收的相关知识为大家做了详细的解答,你可以来看看。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地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6.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外籍个人、海外华侨、港澳台同胞所拥有的房产不征收房产税。 征收标准 房产税征收标准有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的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如浙江省规定具体减除幅度为30%。 房产税税率采用比例税率:按照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年税率为12%。 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以下两种情况,其计算公式为: (1)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原值×(1-10%或30%)×税率(1.2%) (2)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应纳税额=房产租金收入×税率(12%) 房产税的征收对象有哪些?关于房产税征税标准等情况文章就先为大家介绍到这里。符合房产税征收情况的,要按照法定的要求和具体的流程去征收,不能够有任何偷税漏税的情况出现。每个省市对房产税征收标准可能会不一样,所以在缴纳房产税之前,应该要了解当地对于房产税征收政策,然后再根据实际房产情况来计算具体的税费多少,然后再进行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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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土地每个月使用税的计算方法是:开发初期应交税的土地总体面积×(1-截至上月末累计销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商品房可售总建筑面积)×土地使用税单位税额标准÷12的数值则是房地产土地使用税费。如果纳税人在交房地产土地使用税时确遇到了一些经济上的困难,那么在符合减免税条件的情况下,可向地方税务机关申请,经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酌情给予减免照顾。减免税的条件有以下几种:1.企业关闭、停产、撤销后停用的自用房产和土地。2.企业生产经营状况恶化,严重亏损,难以维系正常生产经营,其自用的房产和土地。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纳税人遭受重大损失的房产和土地。4.因国家宏观经济和产业政策调整等原因,致使企业停用半年以上的闲置房产和土地。5.)因其他特殊原因,企业纳税确有困难。申请困难类减免税的,由纳税人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应资料,报经具有审批权限的地方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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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应纳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月单位税额;本月剩余应税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免税占地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分摊面积以合同规定交付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进行统计);月单位税额=年应纳税额÷12;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分摊占地面积=占地总面积×(已签订合同预售或销售房屋建筑面积÷可售建筑总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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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对于新征用的土地,区分耕地与非耕地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计算方式: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前款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工作,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第四条 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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