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您先查一下您当地的政策,然后根据您要过户的住房的性质,还有过户类型 过户的费用和手续不太一样,要是二手房买卖,您可以去当地中介公司咨询一下
全部5个回答 >房改房过户多少钱?房屋卖掉后“蒸发”17平法院判卖家赔205万
143****8308 | 2019-11-22 05:4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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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了房儿子不尽孝 老人后悔了公证赠与的过户房屋想收回 律师提示三种法定情形能“反悔”近年来,涉及房屋赠与、继承的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很多老年人由于种种原因,将自己名下的房产赠与给子女或者孙子女,本指望借此让子女好好尽孝,却不料事与愿违。当亲属关系破裂时,子女不尽赡养义务,老人后悔当初赠房,怎么办?已经签订了赠与合同,并办理了房屋过户手续,这赠与的房屋还能要回来吗?案情老人赠房图养老 儿子却不来探望为了缓解长孙小赵婚后的住房困难,赵老先生于三年前将一套较大面积住房赠给了小赵的父亲即自己的二儿子赵先生,后来又办理了过户手续。然而如今,病痛缠身的老两口却眼睁睁地看着这儿孙远离了自己,再也不登门探望。老人的二儿子赵先生和李女士早年结婚前曾商定,因赵家子女多,住房紧张,而李女士的母亲需照料,所以赵先生婚后住进妻子家,与岳母共同生活。令赵老先生不满的是,亲家母去世后,虽然自己也年老体弱,病痛缠身,但二儿子仍不履行赡养父母的责任。李女士借口“上班太累”,多年不登公婆门。虽然二儿子和长孙小赵背着李女士来看望过老两口,但也只是精神慰问。二儿子多年来总借口自己收入少、要抚养孩子、需照顾岳母等理由,对老两口从未有过经济赡养,都是赵先生的兄妹以多种方式赡养父母。不过,在长孙小赵要结婚的消息传来后,赵老先生考虑赠房给二儿子,以解决小赵婚后的住房问题,并希望促使二儿媳李女士转变既往的冷漠态度,能来孝顺老两口。于是老人说服了其他儿女,将房子赠给了次子,并于前年底办理了过户手续。赠与协议进行了公证,其中写明:“受赠人应尽力赡养父母。如果没有很好地尽其赡养父母的义务,反以虐待或弃养父母,就失去了当初接受赠与的真实意思,换句话说,已经自行放弃了接受赠与的权利。”小赵婚后,其父赵先生夫妻住进受赠的相邻老两口的住房。赵老先生感到两人的冷漠态度终于有了好转,希望二人能照顾日益衰老、行动不便的老两口。可没多久儿子一家就又陆续搬走了,**后不再来看望他们了。两年前长孙小赵生下了一女。四世同堂,老两口非常高兴,希望抱抱重孙女。“可是二儿子总有借口,从承诺的重孙女一百天就抱来,拖到快两周岁也没抱来重孙女,儿子自己连一年一次的看望也免除了。”赵老先生感慨地表示,老两口已进入耄耋之年,因病做手术,又多次摔伤,已不便自行走路、做饭,需要专人照顾起居饮食,其他子女已尽力赡养,唯有二儿子不履行抚养义务和赠与合同义务,以冷暴力使老两口的身心受到伤害。无奈之下,老两口希望撤销赠与房产公证书,收回这套已过户到儿子名下的住房。但儿子坚决不同意。办理公证赠与又已过户的房子,究竟还能要得回来吗?赵老先生忧虑不已。释法不赡养不履约 三种法定情形可撤销赠与北京市浩东律师事务所的张海霞律师说,双方到公证处办理了赠与公证与受赠公证,就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行为依法成立。同时,我国实行房产登记制度,房屋既然已经过户,也就意味着房屋赠与已完成,想再要回房屋很难。不过,张律师认为,法律的本质就是确认事实,使其获得公平。所以,面对受赠获利后,却不履行约定或者法定义务的人,法律一定是有约束条款的。我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受赠人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第一项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要点是受赠人实施“严重侵害行为”,而不是“轻微的、一般的侵害行为”。受赠人的侵害行为是否必须出于故意,是否须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立法有所不同。按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受赠人只要严重侵害了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赠与人即可撤销赠与,而不限于故意和犯罪行为。至于赵老先生所述被儿子的冷暴力伤透了心,并不符合上述法定情形。第二种可撤销赠与的法定情形是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当然,如果受赠人没有扶养能力或者丧失了扶养能力的,并不产生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赵先生对其父赵老先生有法定的赡养义务,包括经济赡养和精神慰藉。如果赵先生有赡养能力,却对老父亲不管不问,不理不睬,甚至实施“冷暴力”行为,那么就符合这一法定情形,赵老先生可以依法撤销赠与。第三种法定情形是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 在赠与人向受赠人交付了赠与的财产后,受赠人如果不依约履行其应尽义务,赠与人就可以撤销赠与。按照赵老先生和其二儿子签订的赠与协议,如果受赠人没有很好地尽赡养父母的义务,就已经自行放弃了接受赠与的权利。赵先生在赠与生效以及房产过户后,仍然对年迈的父母不尽赡养义务,这不仅符合《合同法》关于撤销赠与的规定,也符合赠与人与受赠人双方自愿签订的赠与协议中撤销赠与的条件。也就是说,赵先生的行为既违反了法定义务,也违反了约定义务,赠与人赵老先生是可以撤销赠与的。提示撤销赠与返还房屋难度大 老人处分房产须慎重张海霞律师认为,赠与的法定撤销要点在于:撤销赠与须依据法律规定的事由;只要具备法定事由,不论赠与合同以何种形式订立甚至经过公证证明,不论赠与的财产是否已交付,也不论赠与是否属于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享有撤销权的人都可以撤销赠与。需要注意的是,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这一期间属于法律规定的除斥期间,即法律对某种权利所预定的行使期间,不存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问题。如果撤销权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间内不行使撤销权,其撤销权即归于消灭。所以,为了尽早确定赠与关系的去留,撤销权人应当依法及时行使撤销权。同时,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四条规定,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要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因此,赵老先生可以主张撤销赠与,并同时要求二儿子返还受赠的房屋。在此张律师也提醒大家,撤销已经公证的合同,返还已经更名过户的房屋,在实践中是难度很高的诉讼。所以,建议老人处分较大财产权益时,**好先与家人商量一下,并且尽量事先找专业律师咨询,评估一下处分行为即将发生法律后果的风险。另外,张海霞律师强调,法律可以帮助老年人争取到自己合法的利益,但并不能解决亲情关系,应当看清矛盾点,分析矛盾,疏解矛盾,从而化解矛盾,以便更好地维护亲情关系。而晚辈亲属对待长辈亲属,不仅要在经济上提供赡养,精神上更应该给予慰藉。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这也就是俗话说的“常回家看看”。所以,现在“常回家看看”已经成为了法定义务,如果违反了法定义务,那么因为身份关系引起的各种权利都可能发生改变。(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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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44:54 -
131****0727 "
8月25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个人取得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显示,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均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以下是公告的全部内容:为贯彻落实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做好政策衔接工作,现将个人取得的有关收入适用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的事项公告如下:一、个人为单位或他人提供担保获得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他人的,受赠人因无偿受赠房屋取得的受赠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规定,符合以下情形的,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前款所称受赠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四条规定计算。三、企业在业务宣传、广告等活动中,随机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包括网络红包,下同),以及企业在年会、座谈会、庆典以及其他活动中向本单位以外的个人赠送礼品,个人取得的礼品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企业赠送的具有价格折扣或折让性质的消费券、代金券、抵用券、优惠券等礼品除外。前款所称礼品收入的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三条规定计算。四、个人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的规定,领取的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养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税,其余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由保险机构代扣代缴后,在个人购买税延养老保险的机构所在地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五、本公告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下列文件或文件条款同时废止:(一)《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银行部门以超过国家利率支付给储户的揽储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字〔1995〕64号);(二)《国家税务总局对中国科学院院士荣誉奖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复函》(国税函〔1995〕351号);(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分配的投资者收益和个人人寿保险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546号)第二条;(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第三条;(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民从证券公司取得的回扣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9〕627号);(六)《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批复》(财税〔2005〕94号)第二条;(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违约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865号);(八)《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三条;(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促销展业赠送礼品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0号)第二条第1项、第2项;(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会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通知》(财税〔2018〕22号)第一条第(二)项第3点第二段;(十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1号)第二条。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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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44:51 -
141****9487 在火爆的楼市中抢到一套心仪的二手房能让不少人直呼惊喜,但是付了全款之后,你依然可能不是这套房子的户主。**近,家住慈溪市的陈女士就遇上了这样的倒霉事。 为了让自己的儿子顺利结婚,陈女士向田先生购买了一套新建的“二手房”,由于水电配置的问题,整个小区的房子都没有办出产权证。在听信了田某说的五一之前一定能办证的口头保证后,陈女士一下子付了全款。然而,拖到十一了,房子不仅因为没有办出产权证而不能过户,就连入住都是个问题,陈女士一家都非常郁闷。 不能过户到底有多严重?一起来看一看小编罗列出来的这些不立即过户导致的风险。 1、一方违约风险。 在房价猛涨的时候,没有过户的房源被原房东转卖或者涨价的情况屡见不鲜。如果房屋涨价幅度较大,过户就将成为购房者手中**重要的筹码。 2、原购商品房有问题,导致无法办理房产权证。 上文中陈女士的房子面临的就是这个风险。除了自己无法办理房产证外,这套房子也将因为无法过户这个问题而很难卖出去,一不小心就会“烂”在自己手里。 3、有贷款的房子,卖方不按时归还贷款的风险。 在购房前,大家一定要确认原房东是否按时归还贷款。毕竟,原房东没有按时归还贷款的情况下,银行是有权利收回房子的。 4、卖方的其他债务和纠纷引发的风险。 在过户之前,原房东的债权人可能寻求财产保全而直接导致房产不能办理过户手续,这种情况下,即使买方已经全额付款,依然不能给房子过户。 5、政策变化的风险。 既然不能过户的风险那么高,为什么有些二手房交易还会存在不立即过户的问题呢?其实,二手房不能过户有时候真的不是因为遇到了“恶房东”,究竟哪些情况下二手房是不能立即过户的呢?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二手房不能立即过户的四大原因: 1、所购房产还未取得房产权证,须等原房主先取得房产权证才能办理过户。 2、所购房产为经济适用房等限制上市的房产,需要等待满足上市条件才能过户。 3、为等待满足税费优惠条件暂时不过户。 4、为等待买家取得购房资格暂不过户。 如果很不巧,你想要入手的二手房正好因为上述几条原因不能立即过户,要怎么样保障自己的权利呢? 在请教了相关法律专家后,小编整理了以下几大降低风险的方法。 1、 在取得产权证前,**好不要交全款 如果在过户之前尽量少交钱,那么即使发生上述风险,损失也是有限了。如果卖方或者买房已经明确不能及时过户了,那么购房者一定要争取少交钱款,将风险降到**低。 2、及早取得房屋控制权 房子过户是一个比较漫长的过程,作为一个精明的买家,在交房款的同时,一定要及时拿到房子的要是,取得房屋控制权,如果有必要也可以尽早换锁。这也是避免房东悄悄转卖房子的好办法。 3、 对各类不利情况提前做出约定 在房价整体上涨的大背景下,不能及时落户吃亏的多半是买方。若买方对过户时间有明确要求的(比如上文提到的该房产作为婚房的情况),那么可以对过户时间做提前约定,甚至适当约定延迟过户的违约金。如果因为资格原因无法短期过户的,可以约定一定的违约金标准,在可过户时若价格波动造成的影响小于相应违约金标准,卖方也不会轻举妄动。 当然了,小编提供的以上三大方案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不能及时过户带来的风险。小编的建议是,如果还有其他选择,尽量不要购买不能及时过户的二手房,毕竟,过户才是杜绝这类风险**稳健的办法。
2019-11-22 05:44:48 -
144****3638 "
9月20日晚间,京汉股份发布公告称,控股股东京汉控股解除质押4686万股公司股份,并将其转让给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过户日期为2019年9月19日。公告显示,京汉控股于2019年8月20日与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了《京汉股份股票转让协议》,京汉控股将其持有的公司46,860,229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截至公告披露日,京汉控股共持有公司股份总数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04%,其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数量为2.71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67%。本次股份转让过户手续完成后,京汉控股将直接持有公司2.9亿股股份,占京汉股份总股本的37.04%,京汉控股仍为公司控股股东;资管计划将持有公司股份46,860,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99%,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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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2 05:4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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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成本价或者标准价购买的已建公有住房。房改房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1、契税关于契税的税额,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会在3%~5%的税率规定范围内浮动,具体数额会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2、印花税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3、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4、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计算方式为(实际销售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依据,而是统一为4000元/平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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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职务职称水平,有一个房改面积控制标准,购买公房建筑面积未超过其控制标准部分按成本价计价,目前公房出售成本价基准价为1015元/平方米;超过其控制标准部分根据公房所在地段等级按商品价计价(一类地段基准价5500元/平方米,二类地段4850元/平方米,三类地段4300元/平方米,四类地段3800元/平方米……)**终审批单价受工龄、房屋建成年限、结构、楼层、朝向等因素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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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改房过户费用:契税契税实行3%~5%的幅度税率。实行幅度税率是考虑到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各地经济差别较大的实际情况。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在3%~5%的幅度税率规定范围内,按照该地区的实际情况决定。印花税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方法: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注:房改房的过户费用是按照商品房的契税和印花税标准交纳;土地出让金房改房需要交纳土地出让金,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建筑面积×1%。【名词解释:当年成本价——指的是该房产实际上市出售的当年,由政府颁布的房改房成本价,也就是“今年”的成本价】,北京市市区目前的房改房成本价为1560元平米部分郊区县有所下浮,也就是说,成本价房改房的土地出让金实际上就是15.60元建筑平米;房改房在上市出售并且交纳土地出让金之后,其产权性质即等同于商品房产权了;个人所得税房改房的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与商品房相同,只是起算时间上,房改房是以该房产当初房改时,交纳房改价款购房款的实际交付时间为起算,需提供当时的缴款凭证作为计算依据,另外,在按照“实际成交价格原购买价格合理费用×20%”的标准计算时,房改房的原购买价格不是以房改时所交纳的款项为计算依据,而是统一核定为4000元平米;需要注意的是,除了可以直接上市的成本价房改房以外,还存在有“优惠价”、“标准价”两类房改房类型,标准价和优惠价的房改房上市,需要先交纳部分款项变更为成本价房改房方可直接上市,优惠价、标准价补足成本价的计算公式为:当年成本价1560元平米×建筑面积×6%,交纳该款项后就可以按照成本价房改房有关规定上市交易了。按相关规定,以标准价购得的“房改房”上市时,应先补足标准价和成本价之间的差价。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二手“房改房”时,要确认该房屋是否已按照成本价补足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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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买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契税:房款的1.5% (面积在144平米以上的需要缴纳3%,面积在90平米以下并且是首套房的可以缴纳1%) 2、 印花税:房款的0.05% 3、 交易费:3元/平方米 4、 测绘费:1.36元/平方米 5、 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一般情况是在200元内。 二、 卖房人应缴纳税费: 1、 印花税:房款的0.05% 2、 交易费:3元/平方米 3、 营业税:全额的5.5%(房产证未满5年的) 4、 个人所得税:房产交易盈利部分的20%或者房款的1%(房产证满5年并且是唯一住房的可以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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