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出售的税费取决于当地规定的税率,一般来说,房产出售的税费为税前价格的3%-7%,具体税费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此外,如果是继承房产的出售,还需要交纳继承税,税率根据继承人的关系和房产价值而有所不同。
全部2个回答 >遗产继承房产出售要交多少税?从财产税角度看房地产税有利于形成改革共识
146****4517 | 2019-11-22 04:38:12-
148****4674 "( 侯润芳)3月26日-29日,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在海南博鳌举行。论坛期间,房地产税话题引发热议。今日,中银国际研究公司董事长曹远征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不论房地产价格高还是低,房地产税都应该出台。对目前的中国人来说,**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财富代际更替中间做一个制度安排或者相关法律来调节,以保证公平,这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期间,中国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表示,从理论和逻辑上,没有找到开征房地产税的理由。“作为一个经济研究者,自己一直在思考房地产税的基础是什么,但目前还没找到, 实际上房价高是因为土地值钱,那么土地不是我的,即使上面的建筑是我的,但为什么要对我征税呢?”吴晓求说。吴晓求的一席话引发热议和关注。“我不太同意这一观点,房地产税还是应该征收的。”曹远征向新京报解释,在中国,土地确实是国有,征收的房地产税在某种程度上是持有税。同时,曹远征强调,不能从狭义的概念去理解房地产税,应该从财产税的角度讨论和理解房地产税。如何理解?曹远征举例,美国遗产税立法的初衷是在财富代际更替的阶段保证公平。“很简单,你挣得比我挣得多,你本事比我大我认了,但凭什么你儿子依靠继承财产比我儿子更有钱,这是不公平的。财富贫困的代际更替是**大的不公平,会拉开收入差距。鼓励当代人努力奋斗,而不是鼓励后代人不劳而获,这是财产税的核心。”曹远征说。曹远征直言,对目前的中国人来说,**大的财产可能就是房子,需要在财富代际更替中间做一个制度安排或者相关法律来调节,以保证公平,这是房地产税的出发点。房地产税对房价究竟能起到多大的调节作用?曹远征直言,如果从调节房价的角度理解房地产税,就理解偏了,房地产税就变成了调节价格的手段了。实际上,不论房地产价格高还是低,房地产税都应该出台。第二,房地产税对房价的影响取决于开征的方式、税率等。“不要从房地产的角度去讨论房地产税,否则房地产税就被房地产价格绑架了。难道房地产价格跌了要降房地产税,房地产价格涨了又要征房地产税?”曹远征反问。
"
2019-11-22 04:38:34 -
142****4860 "
房地产税应主要实现优化地方税体系、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调控房价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辅助功能。
现在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需要有一个程序来整合,这需要一个公开、合理的机制,**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10月8日起,上海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截至今年7月,全国已经有170个地市、1400多个县区开始不动产登记。
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推进,以此为基础的房地产税再度成为社会热议话题。
自2014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以来,也就是不动产统一登记尚未实施之时,关于不动产统一登记或将推动房地产税出台的讨论就已沸沸扬扬。
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此前曾在财政部条法司从事过财税立法和政策研究工作,参与过7部财税法律的起草和立法咨询。针对房地产税的种种猜测,施正文在接受《法制日报》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开征是必要的,但一直没有征收,其中一个重要障碍是不动产登记制度没有建立起来。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有序和整个国家经济的稳定,房地产税的征收过程是循序渐进的。
如何征收尚不确定
在我国的现行税制体系中,并没有房地产税这一税种,但有名称相近的“房产税”。房产税开征于1986年,适用范围较窄,仅限于单位和个人的经营性房地产,对个人住房则实行免税,因此对百姓生活基本没有影响。
房地产税,如果单纯从字面上看,是针对房产和地产征收的税种。现在受到热议的“房地产税”有特定内涵,是指对房产、土地在保有环节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从**直观的感受看,房地产税的征收增加了个人持有房屋的成本,无疑和百姓生活与利益息息相关,为此备受关注。房地产税改革的提出与推进,其实已经历了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早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就提出了要求。
对于房地产税,国家一直强调是“房地产税改革”,实际上也就意味着这不单单是推出一个新税种,而是作为我国税制改革的一部分,对现有房地产税制重新设计,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和土地增值税等房地产开发、交易和保有各环节、各税种的改革,此外还涉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收费项目。
未来房地产税将如何征收?公众对相关核心问题十分关注,包括对增量征收还是存量征收、对所有住宅征收还是只针对高档住宅、按人均面积还是家庭拥有房屋套数征收、房屋价值如何评估、税率高低、优惠范围等。
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问题目前尚无定论。“关于房地产税的构成要素,尤其是房地产税的税率、免征范围以及征税办法等,还有不少争议,需要通过进一步讨论研究后加以明确。”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说。
征收面临不少障碍
“房地产税的开征要以获得房地产信息为基本前提。房地产税是一种直接税,它是直接向自然人征收的,所以把自然人的一些基本信息汇集起来有利于房地产税的征收。比如个人所得税在征收的时候,税的征收分布在不同的机关中,无法对个人所得的收入信息进行统一衡量,因此**终只是征收工薪税,而不是直接税。而房地产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就需要对自然人的不动产进行登记。”在施正文看来,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面临着不少障碍。
对此,国家行政学院经济学部博士生导师冯俏彬则认为,目前,征收房地产税在技术上没有太大的困难,“因为这一项目相关部门已经研究了很长时间,财税界的理论研究也非常充分,包括各个国家的税制比较等。在实践方面,前几年在一些地方也都模拟过,不存在太大的困难”。
“主要的阻碍在于,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在全国范围内联网,现在这个系统还没有做成。”冯俏彬说,还有我们现在对于房地产税的征收需要在政治上和社会上达成共识,各方面的不同意见需要有一个程序来整合,这需要一个公开、合理的机制,**终使房地产税的征收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
刘剑文则用“比较多”来形容目前征收房地产税面临的困难。
首先是民众怎么看待房地产税的主要功能问题。目前,房地产税**受关注和热议的功能是调节房地产市场,或者说直白一些,就是调控房价、抑制投机炒房。
在刘剑文看来,调控房价只是房地产税的一个辅助功能。“决定房价的因素很多,不能在这方面对房地产税寄予太高期望。房地产税应主要实现优化地方税体系、地方财政收入以及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其次则是理念上的问题。“为什么要有房地产税,它来解决什么问题?”刘剑文说,还有就是土地期限问题,土地使用权50年或者70年到期了,应该怎么续,“在制度设定方面,就存在税率、征收范围等问题,比如是否要规定人均30平方米至50平方米以内的房产不征税,只对超出的部分征税”。
房地产税法仍在起草
在房地产税何时征收的问题上,还有一个重要环节不可忽视,便是房地产税立法。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同时,房地产税法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
今年7月2日,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郝如玉在第十届“中国经济增长与周期”论坛上透露,目前房地产税法仍在起草过程之中。
“有关部门一直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工作。”刘剑文说。
据冯俏彬透露,按照原来财政体制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是计划在2017年落地,但是现在的情况看起来比较悲观,主要是由于立法程序比较漫长而且各方意见不能统一,“因此2017年出台的可能性比较小。在每个立法环节都很顺利的前提下,2020年之前有望 落地 ”。
对此,刘剑文也认为“短期恐怕无法落地”。不过对于落地时间则更为乐观——**快半年之内会“落地”,“目前草案已经有了,还需要通过审议,按照立法程序要三审,**快明年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同时也要看社会共识等方面,综合考量之后才能落地”。
据冯俏彬透露,房地产税法起草据说可能有不同版本存在。
“具体通过时间不好估计。目前草案已经有了,到了下决心的时候,要走全国人大的三审制程序,还要有征求意见,如果明年能够提交全国人大审议,就已经很快了。”刘剑文透露说。
"
2019-11-22 04:38:32 -
145****8301 据陕西省国资委网站消息,陕西省政府近日印发《陕西省房产税实施细则》。细则中提到,五类房产可免征房产税。 这5类房产包括: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产;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细则提出,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使用人缴纳。对产权共有的,由共同人确定代表缴纳或经协商分别缴纳房产税。 细则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房产税按年计算,分季征收,纳税人应在季度终了15日内申报纳税。税额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2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对纳税人没有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照同类房产核定价格计算征收。纳税人纳税确有困难,需要减税或免税的,经纳税人申请,由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提出意见,层报省地税局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2019-11-22 04:38:30 -
157****7750 税制改革是一直是近年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备受国人关注,在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出台意味着个税改革即将落户后,房地产税的推进工作也迎来一波热议。 房地产税问题由来已久,自2013年11月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后,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这几年来不断提及,到2015年8月,房地产税正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意味着立法启动。不过从**近两三年的实际情况来看,“风声”不少,实质性举动不多,犹如草案出台之前的个税改革。 房地产税方案会不会像个税改革草案那么突然,不得而知,但可以确定的是,出台房地产税十分必要,而且时机已至。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此前亦直言,房地产税制改革至今未推出的一大原因是涉及大量利益调整,下一步将“义无反顾”推进改革。 之所以要推出房地产税,理由之一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过去两三年间,中国房价上演了从一二线城市到三四线城市的上涨潮,房价过万县城比比皆是,杭州、西安、武汉、成都等二线城市今年还上演摇号抢房潮。抑制高房价需要多措并举,房产税开征也是手段之一。 为地方政府增加一个稳定的税收收入来源则是推出房地产税的另一重要原因。近两年以来,中小城市因棚改货币化安置政策而库存压力大减,大城市则通过“租售并举”多渠道完善住房供应体系,未来土地财政都不再是选项。少了土地财政这一块近二十年来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后,地方政府自然需要寻找弥补之策。 而且,作为房地产税出台的重要前提,全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已实现全国联网,不动产登记体系进入到全面运行阶段。也就是说,个人名下多少处住房将在系统里一览无余,为房地产税征收提供了基础数据。 在明确房地产税征收的意义和时机后,下一步的重点是如何征收。如果参照发达国家通行的普遍征收,以房屋评估值为计税基础,那么影响将非常之大,特别是大城市的居民。以一线城市为例,十几年前不到百万的房产,如今或许是市值千万,即便税率千分之五,以七折征收,每年三四万的房地产税对一般家庭而言是不小的支出,对提振国内消费也颇为不利,特别是如果这是家庭唯一住房。 因此,房地产税具体方案要符合中国国情,如果对家庭唯一一套住房仍旧征收,无疑将产生抑制消费、增加居民负担等负面影响;但如果居民拥有三套以上住房,可以通过“假离婚”等手段避税,也是必须堵上的制度漏洞。 实际上,除了按照套数来决定如何征税外,也可以按照人均居住面积进行征税,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16年末中国人均居住面积为40.8平方米,可设置一个略高于人均居住面积的免征额,超过视为奢侈性居住,进行征税,如此不失公平。 更为重要的是,房地产税从设计到征收过程纷繁复杂,也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难以做好“一步到位”。因此,房地产税应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平稳推进,这也符合“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同时,各地房地产情况差异大,应给地方充分授权,可在授权范围内选择具体开征时间、适用税率、征收对象,从而有利于房地产税平稳落地。 总之,房地产税开征的条件已经具备,方案不够完善也不是一拖再拖的理由,与同样复杂的个税改革一样,可以在实践过程中逐步修正并完善。
2019-11-22 04:38:28 -
147****0434 "
制定或出台一项政策的出发点很重要,如果站在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角度考虑,制定出的政策相对要更科学、更合理。
在博鳌亚洲论坛2019年年会上,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与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贾康,就房地产税是否应该开征的问题同台辩论,再度引发舆论关注。
不可否认,两位经济学家的辩论,有利于进一步厘清房地产税问题的真谛,阐释征收房地产税的重要性及影响,让人们对房地产税的认识更加全面、理性和客观。
事实上,房地产税的问题关键不在征不征,而在于为什么要征以及怎么征?征收的落脚点又在哪里?首先要分析一个问题,征收房地产税的目的真的是为了遏制房价吗?如果仅仅是为了解决房价过高问题,且不说房地产税能不能遏制房价,就算能遏制,那也不宜把房价作为征收房地产税相关政策出台的依据。另外,一项税收政策的作用也不可能如此单一。如果房价稳定了,是否意味着房地产税政策就该退出呢?如果房价出现下跌,房地产税政策又该怎么办?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
再来分析第二个问题,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地方政府税收的需要吗?如果是这样,就更令人担忧了。因为这是在对企业和居民增加负担。在目前全面减税的大背景下,这样的做法显然与国家的总体方针并不一致,对于缓解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企业利润与税收之间的矛盾也是不利的。房地产税,不应该成为解决地方财政收入来源不足的重要手段。
还有观点认为,征收房地产税是为了解决公共利益矛盾,也是一种国家治理手段。我们不否定房地产税有这样的功能,也有这样的需求。实际上,任何一项税收都有公共财政的需求,有国家治理的目标。但是,是否征收房地产税,不仅要看公共财政、国家治理,更要看国民的承受能力。正是因为房地产税与国民之间的关系太过密切,稍有差池,就有可能使国民利益受损。在这样的情况下,关于房地产税是否征收以及如何征收,就必须要全面考虑,跳出理论的约束,避免盲目与国际惯例相提并论,因为并不是所有的国际惯例都适合中国国情。如果盲目照搬,有可能带来激烈的社会矛盾和更大的社会问题。
在房地产税征收问题上,社会各方都需要有雅量。首先,理论界的辩论要有雅量。辩论是好事,能够辩出更多新道理、新思路、新想法。但是,如果各方都站在自己的角度来考虑问题,都难免有失偏颇。只有站在各方角度综合考虑,进行有雅量的辩论,才能为决策者提供更好的依据,让决策更有效果。否则,缺乏雅量的辩论只能给决策层带来干扰,无法带来任何帮助。
其次,政策的出发点要有雅量。制定或出台一项政策的出发点很重要,如果站在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的角度考虑,制定出的政策相对要更科学、更合理。反之,就很容易对公共利益和公众利益产生伤害。是否征收房地产税,如果出发点是为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的不足,那么就很难形成公平,很难有利于公众;如果只是为了解决房价上涨的问题,**终受伤害的也是公众。所以,站在什么样的立足点,对是否征收房地产税的影响很重要。
第三,公众也要有雅量。对房地产税问题,公众的反对声一直很高,主要是担心会增加自己的负担。这个理由完全可以理解,但也应看到,决策层在研究房地产税问题时,已经充分考虑到公众的利益诉求和实际情况。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出台相关政策时,一定会对普通民众、特别是刚性需求者作出相应的减免规定。因此,广大民众也需要有足够的雅量,支持和配合有关房地产税政策的研究和制定。
"
2019-11-22 04:38:23
-
答
-
答
房产出售的税费取决于当地规定的税率,一般来说,房产出售的税费为税前价格的3%-7%,具体税费需要根据当地的规定而定。此外,如果是继承房产的出售,还需要交纳继承税,税率根据继承人的关系和房产价值而有所不同。
全部2个回答 > -
答
" 今年以来,税收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速,呈现出多税种并进的态势,体现了鲜明的减税导向,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预计将超过1.3万亿元。专家表示,明年实施新一轮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将推动直接税的比重上升。增值税改革红利加速释放3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并决定于5月1日起将17%、11%的增值税税率下调为16%、10%、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特定行业纳税人留抵税额一次性退还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对《证券日报》表示,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其税率整体下调宣示了我国减税的决心,同时也是在此前“营改增”全面完成之后首次税率的实质性下调。财政部数据显示,增值税增速呈现放缓趋势,前11个月,国内增值税同比增长9.4%,其中,11月份国内增值税同比下降1.2%。国家税务总局**新减税数据显示,截至今年10月份,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措施合计减税2980亿元。其中:制造业减税规模排在首位,5月份-10月份,制造业累计减税户数246万户,实现净减税714.5亿元,占税率降低带来总减税金额的39.8%。“今年的增值税改革目标基本完成,在稳经济促发展方面收效显著。”中国财政预算绩效专委会副主任委员张依群对《证券日报》表示,增值税改革减轻了企业税费压力,激发了企业扩大技术研发、新产品投资欲望和内生发展动力,促进了企业提高产品技术含量和核心竞争能力,推动企业加快转型发展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张依群认为,未来增值税改革将集中在三档增值税税率合并为两档,整体税率继续适当下调,目标一方面是继续减税负,另一方面是突出调结构,促进具有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的高端制造业加快发展。黄志龙也认为,未来将会进一步下调增值税率,同时三档税率合并成两档,简化税制;更为关键的是,基于交通运输等行业的进项抵扣难度较大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中小企业纳税人在“营改增”之后税负甚至出现“不降反升”的现象,可考虑给予一定幅度的税负减免,做到整体税负只降不增。环保税助力绿色转型环境保护税作为我国第一个以环境保护为目标的税种,自2018年1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充分发挥了环保税绿色税制的作用。“很多企业尝试借力新型的环保技术,以期能降低环保支出。”协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裁宋建华对《证券日报》说,“全球知名的啤酒制造企业百威英博和制糖企业星光糖业等均引进了我们的环保新技术,将啤酒酿造和糖制造整个生命周期的营养副产物进行资源再生,变废为宝的同时,帮助企业降低了30%污水处理费,并实现废水清澈排放。”宋建华表示,协赛对废水的处理理念是基于**大限度回收利用碳氮磷及微量元素,尤其是被出水氮磷达标困扰的废水。据百威英博台州工厂负责人介绍,自从引进协赛技术,百威英博单个工厂仅年度污泥处理费用就节约了60余万元,也不再受之前的污泥处理难的困扰。与此同时,资源税法草案即将审议。从2017年12月起,在全国9个省开展了扩大水资源税改革试点,取得了促进水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的明显效果。个税改革惠及中低收入家庭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入一个新的阶段。从今年10月1日起将工薪收入个税起征点从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5000元,扩大低税率的税收极距;从明年起增加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本轮个税改革,一方面纳税起征点的提升,明显降低了个人的税收负担;另一方面更关键的是增加了养老、教育等专项抵扣,减税幅度将与起征点提升基本相当。而综合纳税政策也将更加切合家庭部门的支出和税负的实际情况,也符合国际惯例。”黄志龙说。财政部数据显示,个人所得税增速放缓。10月份个人所得税同比增长7%,增幅比9月份回落13.8个百分点;11月份个人所得税同比下降17.3%。国家税务总局**新减税数据显示,实施首月,全国个人所得税减税316亿元,有6000多万税改前的纳税人不再缴纳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张依群表示,此轮个税改革一方面体现了个人家庭整体税负减轻,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减税效果**为明显,有利于增加居民收入和扩大家庭生活消费,对我国经济增长具有明显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体现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不仅是对家庭经济负担的减轻和收入的增加,而且通过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专项扣除带来整个社会生活方式、生活品质、价值取向的改变和中国优秀传统文化的弘扬。房地产税加快推进2018年,围绕房地产税立法的工作在加快。9月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对外公布。其中,房地产税法写入立法规划,属于第一类项目,即“条件比较成熟、任期内拟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黄志龙预计,明年房地产税有可能会纳入立法,2020年前后实施的可能性存在。张依群指出,房地产税立法步伐不会停滞,但房地产税的复杂性和影响力在中国当前房地产业仍然是中国经济重要支柱的情况下,还有很多细节需要不断总结完善,以保证未来房地产税法一旦提交人大审议能够顺利通过并有效实施。不过,张依群表示,从当前我国宏观经济状况和国际复杂环境分析,目前房地产税的重点任务还在立法的准备阶段,各地的房地产调控主要依靠行政手段,人们对房地产税的心理准备还不够成熟,经济对房地产税的承受能力短期内还不具备,未来即便实施短期内也不会成为地方的主体税种和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房地税的立法处于不断完善的过程当中。明年减税降费力度大目前,我国正在研究推出新一轮更大规模、实质性、普惠性减税降负举措。12月14日,国家统计局新闻发言人毛盛勇表示,为更好应对国内外环境变化,更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减轻实体经济税费负担成本,让企业更好轻装上阵,减税降费的力度明年应该会加大。现在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加快研究推进。张依群表示,明年减税的重点应集中在增值税和所得税两个方面。增值税主要是完成税率三档并两档改革,简化税制,减低税率,减轻税负,节约成本,逐步缩减间接税在中国整个税收中的占比。企业所得税重点是针对高科技企业、高端装备制造业、生物医药和新能源新材料、具有科创能力的小微企业进行减税,继续完善对及研发投入的税收抵扣政策。张依群表示,个人所得税改革一方面是保证六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顺利实施,另一方面是继续完善技术成果转让收入减征个税优惠政策,推动科研成果加快转化,提升科研人员的劳动获得,用经济手段真正体现对知识产权和科研人员的尊重。同时,应开展清理并逐步减少各种名目的税收附加,让税收更清明,让税收效应更能直接作用于经济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黄志龙表示,间接税比重下降、直接税比重上升是改革的大方向,企业和个人的资本利得税将是新增税种的方向,另外针对家庭部门的房产地税、遗产税等,也将是新增直接税的主要税种。(包兴安) "
全部5个回答 > -
答
房产继承出售的税收视乎处于遗产税和赠与税之间,具体税率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政策。一般来说,房产继承出售要缴纳的税率介于3%至50%之间,具体税率取决于当地政府的政策和受赠者的纳税资格。
全部3个回答 > -
答
一段时间从公众视野“淡化”的房地产税有了新动向。**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本周向社会公布,包括房地产税法在内的34项立法任务亮相其中,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房地产税法正式进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 那么,房地产税法进入立法规划,对楼市、土地市场都会有什么样的影响,看看大佬们都是什么看法。 施正文,中国政法大学财税金融法研究所教授 写入立法意味着会在2017年底获得通过 这回应了前一阵市场上关于“房地产税还该不该征”的争议,表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正按计划稳步推进。写入本届人大五年立法规划,意味着这些税法通常会在2017年底前获得通过。 倪红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专家组组长 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 现阶段房地产开发商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未来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并后,房企也应作为有地无房新的房地产税纳税人。税收覆盖面和强度或比现在更为严厉,新的房地产税计税依据发生很大变化。是根据房地产的评估值作为征税基础,而评估值是以市场价值为基础,进行专业计税评估。将按照土地面积和地理位置,实行差别税率。 倪鹏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 房地产税有必要尽早启动 房地产税作为未来地方重要税种,在地方组织收入和调节财富分配、抑制房地产市场投机等方面有重要作用,开征势在必行。但同时也要看到,未来开征之路会比较漫长,包括立法还需要很多工作,有必要尽早启动,为开征做好准备。 张斌,中国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税收研究室主任 房地产税立法要为住房和土地改预留空间 在立法和改革过程中,需处理好房地产税对楼市短期冲击与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处理好房地产税与土地增值税等其他税费的关系等。此外,未来开征时机、如何开征、要不要设“免征额”等都是当下的改革难点。从长远看,房地产税立法的目的是在开发交易环节减轻税负,增加保有环节税负,进而完善房价形成机制。未来,随着中国城乡土地制度改革的推进和房地产市场的变化,房地产税立法也要为下一步农村住房和土地改革预留空间。 朱中一,中国房地产业协会名誉副会长 立法并不意味着税法推出将加速 本次**新调整过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包括房地产税,并不意味着该税法推出将加速。事实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确定房地产税立法后,全国人大对于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就已启动,也一直在进行之中。 张大伟,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 不动产登记全面完成是房地产税落地的前提 从过去一年不动产登记的落地进程看,执行力度低于市场预期,而在作为房地产税必要前提的不动产登记还未全面完成的情况下,房地产税落地的可能性很小。 毛寿龙,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执行院长 征收房产税要考虑自身征税历史和现在结构 征收房产税,不仅要考虑理论的依据和各国的经验,还要考虑中国自身征税历史和现在的税收结构和税负。现在来说,房产税不能简单地看作是政府的优质收入来源,更重要的是要让房产税有一个治理结构的配套。如果没有一个社会自主治理的结构的支持,房地产税无论是单纯的国家税种,或者国家和地方政府共享的税种,都不是很好的税种。若实施起来,总是会面临非常大的难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