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小产权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米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全部3个回答 >深户如何申请经济适用房?全家深户,只有小产权房,还能不能申请经济适用房啊?
144****4572 | 2019-11-14 00:0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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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3897 只有小产权房,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2平米是可以申请经济适用房的。
申请人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具有本市城区正式户口5年以上(含符合本市安置条件的军队转业人员);
无房户(未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住房)或住房困难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政重点工程拆迁户可优先申请安排;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经济适用房申购程序:
申请,申请人向住房保障部门提交有关资料;
三级审批,有单位的由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初审盖章;
无单位的由社区、街道办事处初审盖章后到区住房保障部门审核盖章;
由市住房保障工作局审批;
二次审核,办理购房资格确认单时进行资格审核;
签定购房合同办理准购单时进行复核;
公示,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在户口和居住社区所在地同时公示。 2019-11-14 00:03:28 -
156****4402 申请人申请购买经济适用房必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 夫妻双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或购房申请人方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配偶方具有深圳宝安或龙岗区常住户籍。单亲家庭的子女具有深圳特区常住户籍。
2、申请人夫妻双方在深圳市没有购买任何住房(包括准成本房、全成本房、全成本微利房、社会微利房、拆迁补偿住公开配售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规定的时间;
3、申请人家庭年家庭收入标准和上述规定时间的限制。
拓展:申请流程主要是到街道办填表交资料,然后配合入户调查以及配合区住建部门的复审,包括补充有关工薪收入证明等等,**后是市住建部门终审。 2019-11-14 00:03:24 -
133****9937 通常经济适用房不是小产权房,经济适用房有房产证的,但是必须满五年才可以买卖。 经济适用住房、住宅合作社集资建设的住房项目。 住满五年方可上市交易,5年期以缴纳契税取得完税凭证时间或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的日期为准。 2019-11-14 0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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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579 关于经济适用房
1、经适房项目可向银行申请开发贷款
暂行办法肯定了现行保障房租售受理流程,即街道办受理申请并进行初审,各区建设(住宅)局负责申购资格复审、配售和管理等工作。
经济适用房建设项目将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经济适用房项目外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由政府负担。经政府批准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单位可以以在建项目作抵押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开发贷款。
暂行办法还规定,经济适用房的房源归集渠道除了政府直接投资组织建设;企业投资建设等,此次还新增了一条,即经济适用房还包括“各单位利用自用土地建设的,按规定纳入经济适用住房计划配售给本单位职工的住房”。
2 经适房实行政府指导价
暂行办法规定,经济适用房的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经市物价部门审核,报市房屋委员会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该办法所指的经济适用房价格为同一期工程开发住房的基准价格。基准价格由开发成本、税金和利润构成。开发成本中所包括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按市场地价的23%计算。企业投资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利润不得高于3%。政府直接组织建设的经济适用房只能按成本价销售,不计利润。 2019-11-14 0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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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深户人员可以申请,具体的你可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了解一下,那都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具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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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深户人员可以申请,具体的你可以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网站上了解一下,那都有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和具体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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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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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见附录);(三)无自有住房,或者现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 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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