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男方的财产离婚时已与前妻没有任何纠葛,再婚后去世,女方是有继承权的前提是男方去世前没有立遗嘱,如果立了遗嘱就要按遗嘱继承了,如果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按人头均等份额继承。继续回答:后来的妻子是有继承权的,如果后来的妻子也有子女且男方与女方的子女也建立了扶养关系,继子女也是有继承权的。这样房产就是后妻和三个儿子有继承权,如果建立了扶养关系的后妻的子女也有继承权的未建立扶养关系后妻的子女就没有继承权了。什么叫建立了扶养关系的呢,即同吃同住一屋以父子或父女相称,父亲给继子女提供经济来源,这就是扶养关系
全部5个回答 >再婚夫妻多少年可以继承房产?婚前财产怎么公正?步骤是什么?
141****5260 | 2019-11-01 04:41:59-
135****0826 1、无论再婚多少年,对方的房子也不能成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而对方的房子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3、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继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际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2019-11-01 04:42:18 -
136****8159 夫妻再婚后购买的房产如无约定则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去世,则应当将一方的份额先析产,然后再由继承人继承。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 2019-11-01 04:42:13 -
153****4514 **近网上出现了一篇热文
《4月1日起独生子女将无法继承父母房产》
一时间大家都在热传
▼
文章称,这名女子虽然是独生子女,却无法100%继承已经故去父母的房子。真是如此吗?
辟谣!特殊案例≠新政策
文章中说的,是两年前就被广泛讨论的特殊案例,分析依据的是1985年就已施行的法律法规,根本不存在“4月1日起”的新政策。
特殊案例
小丽是父母的独生女儿,父亲十年前去世,母亲今年刚过世,父母亲生前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
父母都过世后,小丽想要把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咨询律师才发现,按照法律规定,父亲过世时奶奶仍在世,她有权继承儿子的部分遗产。
奶奶过世后,由大伯的儿子、二伯夫妻、姑姑夫妻等继承,这导致了小丽无法全额继承父母的房产。
但这跟“独生子女无法继承父母房产”完全不是一回事。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同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因此独生子女本就不是父母财产的唯一继承人。
所以说,父母去世,房子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那么,如果父母想要把房产全部留给子女,该怎么做?其实,父母在世时可以通过立遗嘱,指定由儿女一人继承他们的房产;父母还可以办理赠予公证,将房产赠予给儿女。
传统观念发生改变
其实立一份遗嘱就可以避免不少麻烦,过去很多老年人的传统观念认为,立遗嘱是“触霉头”,但随着观念转变和突发情况多变,在立遗嘱者中,已经出现了很多年轻人的身影。
专家建议:四类人尽早立遗嘱
◆自认为职业风险比较高的人
◆财产较多的人
◆家庭关系比较复杂的人,比如比如再婚者、有非婚生子女者等
◆老年人,因为遗嘱必须在意识清楚、精神状况良好的情况下才能订立。有的老人忌讳谈死亡,等到重病在床意识不清时,已不能立遗嘱了。
这样立遗嘱才有效!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口头遗嘱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的选择,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之前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2019-11-01 04:42:09
-
答
-
答
再婚夫妻之间的住房继承,首先需要对该住房确权,看该住房是否是再婚后取得共有财产,如果是,属于死者的只有一半产权,如果是再婚前死者的婚前个人财产,这次是办理全部产权的继承。确权完毕,再看死者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的话,依照遗嘱执行继承。
全部3个回答 > -
答
**近,个税的声音讨论很凶,而比个税还重要的房产税,也已经悄然提速,今年8月,《经济观察报》援引接近税法系统的深喉的消息称“房地产税今年一定会跟大家见面”。而早在今年3月份的时候,其实也有同样的说法,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原部长、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楼继伟曾透露,房地产税立法草案预计今年进行初次审议。 对此,有相关法学的专家解释了流程,全国人大常委会常规的是两个月开一次会。法案审议来说一般要审三次。三次审议结束后,如果通过,就可交付表决。一审后,草案可公布征求社会意见。这意味着房地产税法的草案年底前有望向全社会公布。 从种种迹象表明,房地产税已经明显是提速了,而且很可能在今年年底前跟大家见面,但老齐在知识星球齐俊杰的粉丝群里面也多次提到过,见面和出台是两码事,见面是提请人大审议,也就是有了一个具体的规则和框架,人大审议后还会进行修改,换句话说,今年底大家可能就知道征收房地产税的思路了。 房地产税改革,是一项重大的税制改革,他关系到后面几十年的国家收入模式,特别是将改变大家的投资习惯,在房产的持有环节征税。很可能造成财富的大洗牌。从目前透露的一些方向我们大致可以了解一些思路。 首先,按评估价格征税,也就是说会官方给出一个价格,而不是完全跟市场价格波动,这个价格可能会滞后于市场的反应,给我们印象**深的案例就是,2008年美国底特律的房子几乎白送,就是因为按照评估价,很多房子每年要交几千甚至数万美元的房产税,所以根本养不起,白送给别人都没人要。评估价收税,很可能会让房价过高房子,瞬间变成负债。丧失掉流动性。 其次,考虑到民生问题,应该会有免征额度,也就是基本会保证大家的刚需,你就一套自住房,如果面积不算太大,应该是不用交税的。这个免征额应该在人均40-60平米,因为目前全国人均住宅面积就是40平米,而上海之前的房产税试点,就是60平米免征,但上海模式大家都知道,是失败的模式,就因为这个门槛太高,结果根本形同虚设,所以应该不会比这个免征面积更多。也就是说如果你一家三口住一个120平米以下的房子,房产税跟你的关系并不大。 第三,考虑到租房需求,对二套房应该不会下狠手,但三套以上的惩罚税率应该会很重,很多人都担心二套房要交税,即使二套房交税,应该也交不了多少,甚至干脆就不按套数计算,而是免征之外的面积数量计算。如果对二套房就收重税,那么城市租金就会暴涨,以后没人有多余的房子了,租户找谁租房去,所以这显然不符合房子是用来住的原则。大概率应该考虑到这个需求,一套保护自住,二套合理出租,三套开始就会使用惩罚税率,或者是超出一定的人均面积,就给予惩罚税率。这个税率随着你的套数和面积上升而递增,所以你别想把房产税转嫁到租户身上,因为人家是二套出租,没什么成本,你是五套房出租,房产税每年2%,你跟人家的成本根本不同,这就避免房东集体提价的情况。 第四,征税难度不小,中国老百姓对于直接税和财产税缺乏缴纳的观念,大部分之前都是代扣代缴,你让他自己申报缴税可能性并不大。所以怎么收房产税是个难题,但起码有一招可行,那就是过户的时候,交齐房产税,并补缴滞纳金,换句话说你的房子只要还想卖,就得按时去交税。你要一直不交税,多套房的滞纳金累加,**后房子可能就归国家了。 第五,会考虑到土地出让金的问题,在房产税里给予土地出让金的减免,至于产权问题,房子的产权本就是属于个人,所以对你完全产权的东西征收财产税没什么法律问题,只是土地不属于你而已。即使在美国,你买公寓,土地也一样不属于你。所以70年的土地出让问题,根本不是障碍,我们随时可以把土地的出让年限加长。 综合来看,现在大家不应该抱有幻想,房地产税肯定是要来了。虽然在知识星球齐俊杰的粉丝群里,老齐一直说,明年完成立法,**快2020年-2021房地产税落地,但是对于房子这种流动性极差的资产来说,千万不要等到**后在去集中变现,P2P的挤兑大家都见过吧,一旦他出问题,信心开始丧失,您根本就找不到买家了。而房地产税一旦有了具体的细则,你可能根本就脱不了手。大家可以看看个税,对于劳动者尚且如此,你想想房地产税会怎么样吧,对于很多人来说,十有八九会是个噩梦的开始。 前几天我们在知识星球老齐的读书圈里,给大家讲过一本书,叫做泡沫经济学,说的就是日本房地产泡沫破灭的全过程,有兴趣的可以来了解下,看看日本跟我们到底有多相似。日本学者们反思,当年在房地产泡沫的阶段,几乎没有持有环节收税,是一大致命失误,当时日本的土地税由于评估价极低所以名存实亡,结果才酿成了日本大泡沫的破裂。这个教训相信我们还是会吸取的。
全部3个回答 > -
答
" 2018年前4月,在楼市调控下,大部分城市土地成交溢价率明显下行,但成交金额依然刷新了历史同期纪录。4月份单月,多个城市土地收入明显上涨。5月2日,中原地产研究中心发布的**新统计数据显示,4月份,全国50大城市土地收入2842.2亿,同比上涨83.4%。1-4月,50城市土地出让金合计达到11882亿,比2017年同期的7984亿上涨幅度达到48.8%。从土地出让金额来看,4月份受监测的50大一二线城市当中,杭州、宁波、广州、南通、天津、扬州、成都等7个城市土地收入金额超过百亿。其中,杭州单月土地收入高达179亿,同比上涨237%。综合前4个月,武汉、福州、广州、郑州、重庆、济南、天津等42个城市土地出让收入超过100亿。从热点城市看,土地溢价率基本平稳,大部分城市溢价率均保持低位。“热点城市溢价率基本在10%左右,明显低于2015-2017年平均30%的溢价率”。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认为,“土地市场在系列调控影响下,有所退烧。但从成交金额看依然高位,预计2018年,全国主要城市的土地市场将继续维持高位。”张大伟表示,“全国多个城市土地成交依然处于高位,特别是一二线城市,房企对住宅类土地拿地积极性依然较高。出现流标主要是地块有多重复杂的属性,导致房地产企业拿地意愿不强烈。”值得一提的是,包括宁波、佛山、嘉兴、南通、常州、盐城等三四线城市,土地出让金额在2018年出现了非常明显的上涨现象。“不过,近期信托等资金监管政策渐趋严格,导致房地产企业对总价较高的地块相对谨慎”。张大伟分析认为,“房企资金压力正在逐渐出现,从2016年‘930政策’开始,全国一二线城市持续严格调控,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企整体销售依然处于高位,但拿地的资金压力逐渐增加,对非优质地块的拿地积极性明显降低。”他认为,未来房地产市场走势会持续出现分化。“整体来看,2018年楼市将继续严格调控,这种情况下,大部分房企对土地市场的热度逐渐降低,抢地积极性降低,土地市场的溢价率有所降低”。“虽然一二线城市调控政策严格,但对于房企来说,为了加大销售额,依然会集中拿地”。他进一步分析认为,“预计2018年,一二线土地市场成交依然将维持高位”。 "
全部4个回答 > -
答
如果房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不管多少年,离婚时都可以分如果房产是丈夫个人婚前财产,那么不管多少年,离婚时都不可以分,除非丈夫去世,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全部3个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