汨罗市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办证程序:
全部5个回答 >岳阳安置房独生子征多少平方?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的农村独生子补贴费是多少
157****0527 | 2019-10-28 06:25:34-
153****8690 申办对象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领取《独生子女证》:
(1)夫妻生育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2)夫妻按有关规定收养一个孩子后不再生育,并且其子女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3)夫妻原有两个计划内生育的孩子,其中一个意外死亡,另一个不满十六周岁的;
(4)夫妻丧偶后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5)夫妻离婚前生育过一个孩子,离婚时孩子判由本人抚养,并且该孩子不满十六周岁的;
(6)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过孩子,现家庭只有这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7)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孩子,其中一个由对方抚养,现家庭只有一个不满十六周岁孩子的;
(8)经过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夫妻放弃生育,且现家庭孩子年龄在十六周岁以内的。 不可以领证的情况
(1)照顾生育第二个孩子的;
(2)子女留在本市,父母双方在国外期间的;
(3)未婚生育后不再结婚的;
(4)单身(包括离婚者) 2019-10-28 06:25:55 -
143****3806 汨罗市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从领证之月起到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5-20元的独生子女保健费。办证程序:
2019-10-28 06:25:48 -
156****7624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行为,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或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以下简称征拆工作),适用本办法。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后,其原有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按照本办法执行。
非农建设经批准使用国有农、林、牧、渔场的土地,以及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集体所有土地,其补偿标准参照本办法执行。
国务院、省人民政府对公路、铁路、水利水电工程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涉及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拆工作。
县市人民政府组织本辖区内的征拆工作。
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辖区内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下列事务性工作:
(一)宣传国家和省、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组织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现场调查、张榜公示、征拆补偿、搬家腾地、现场清表等工作,分项目制定工作方案;
(三)负责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群众思想和信访维稳工作;
(四)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拆工作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依法进行审定;
(五)负责落实辖区内参与征拆工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廉政责任制;
(六)负责对辖区内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使用征地补偿款等情况实施监管,并督促其将分配使用等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
(七)负责落实辖区内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置工作;
(八)负责对参与征拆工作的各部门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分配征地拆迁相关工作经费;
(九)其他有关事项处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做好征拆工作。
第四条 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是征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征拆工作的监督管理。
财政、司法、住建、市场监管、税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民政、公安、人社、卫健、发改、审计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 村(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国家征地需要,支持配合征拆工作。
第六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应当严格执行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征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研究处理征拆工作中的重大难点问题。
第七条 建立补偿标准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全市经济发展水平、人均收入增长幅度等情况,依据有关规定定期对本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幅度由市自然资源规划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征地补偿标准执行省人民政府规定)。
第八条 坚持依法征拆和阳光征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规范征拆程序,及时公示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政策和《拟征地公告》《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实施公告》,以及被征拆人基本情况、拆迁补偿安置结果等内容,接受被征拆人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维护被征拆人的合法权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应当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将上述公示情况进行依据留存。
建立征拆工作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
第九条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对在征拆工作中作出重要贡献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依规给予表彰奖励。 2019-10-28 06:2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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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县城规划区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管理,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09]1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县城规划区内因征收集体土地涉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应当遵循统一征收、统一补偿标准、依法合理安置的原则,确保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得到合法合理补偿安置。相关单位、村(居)民委员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应当服从国家征地的需要,支持、配合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 第四条 县城规划区内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采取以下三种方式:1、货币安置;2、公寓安置;3、宅基地安置。由被征收人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补偿安置方式。一、货币安置1、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房屋及附属物(除宅基地外)按《岳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岳政发[2009]16号规定的标准进行登记和补偿。2、选择货币补偿安置,且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宅基地补偿按符合条件的家庭人口人均10万元一次性补助购房补贴。货币补偿资金由征收单位直接发放到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帐户。3、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收人,不得再使用集体土地建设住宅,但仍然享有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所享有的其他同等权利。4、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被征收人,在支付12个月过渡费的基础上,再增加6个月过渡费及3000元人民币现金奖励;独生子女按两个人口计算。5、货币补偿安置对象相对应的生产生活留用地交征收单位依法依规处置,其收益用于补助货币安置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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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这上海《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明确规定有十六年审判工作经验的资深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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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没有其他的继承人,该名子女即可直接继承。或者由被继承人在生前立下遗嘱,也可以继承。 依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了法定继承的继承人的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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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不收税,等过几年以后就不敢保证了如果怕以后收遗产税,你可以和你父母商量,现在以200块钱的名义价格卖给你就行了,这样你总的花费不会超过200块钱,就可以将房子过户在你的名字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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