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在正式拆之前,你肯定是不会得到答案的。别说十年了,有的就是三十年了,也不见得会拆,或者是什么时候会拆。 一般拆迁,都是因为和整体的市政规划联系在一起的。对老百姓而言,现在拆迁还是比较划算的,所以,如果可以提前知道什么时候会拆,那投资客还不行动起来了
全部3个回答 >拆迁能回迁吗?什么情况下会回迁呢?咨询一下谁知道呢?
135****4838 | 2019-09-29 17:01:04-
134****9810 第二十二条 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二十三条 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
除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外,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
第二十四条 货币补偿的金额,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二十五条 实行房屋产权调换的,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计算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和所调换房屋的价格,结清产权调换的差价。
所以说这个要根据各地的规定,不同地区不同规定 2019-09-29 17:01:37 -
144****3821 这个应该是只能有一次机会的哦,一般他们都是可以查出来的呢,只有在一方可以,双方是不可以的。 2019-09-29 17:0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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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8663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2019-09-29 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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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83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45 条之规定,土地征用房屋强制拆迁应由有关单位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即只有司法强制拆迁才算合法,**高人民法院通知,各地法院不得以各种理由参与拆迁,法律并未授予行政机关强制拆迁的权利,因此行政诸机关对他人房屋的强制拆迁行为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非法行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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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要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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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小产权是七十年.你算酸就知道了.还要六十年.不过按中国的建筑水平.房子的寿命也就50年左右.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拆迁.还要等30到40年. 或是等到这座城市经济发展比较快.做城市规划.会提前10年左右.也就是说你的房子**早.也要等到20多年以后才会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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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规划先行,你可以去查询一下5年内的规划。2、拆迁单位要到建委申请拆迁许可证,根据**新法规还应当公开听证。3、取得许可证后一般要发布拆迁冻结公告,在此期间不可交易,新建、翻建。拆迁的意义:1、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2、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3、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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