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合同签了后房价上涨,不卖了行吗?2015年10月11日,南京周女士与买家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甲方(卖主)将其名下位于鼓楼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买主),总价款为370万元。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买家向周女士支付录入定金5万元,并于10月18日前再追加定金5万元。10月19日,买家又向周女士支付70万元购房款,用于周女士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然而,当买家依约支付了80万元购房款后,周女士反悔,要求对方至少加价10万元才肯卖房,理由是房价上涨。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买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经判决,法院认为,《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判决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买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被告负担。那么,房子卖了之后究竟还能反悔吗?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全部3个回答 >有谁晓得签了卖房合同能反悔吗?反悔有哪些后果?
136****7830 | 2019-09-27 11:43:58-
133****869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七章 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2019-09-27 11:44:31 -
157****3906 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
合同签了后房价上涨,不卖了行吗?
2015年10月11日,南京周女士与买家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甲方(卖主)将其名下位于鼓楼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买主),总价款为370万元。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
合同签订之日,买家向周女士支付录入定金5万元,并于10月18日前再追加定金5万元。10月19日,买家又向周女士支付70万元购房款,用于周女士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
然而,当买家依约支付了80万元购房款后,周女士反悔,要求对方至少加价10万元才肯卖房,理由是房价上涨。
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买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经判决,法院认为,《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判决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买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被告负担。
那么,房子卖了之后究竟还能反悔吗?
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
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
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2019-09-27 11:44:26 -
134****1622 1、若买方上诉法院,可能判决强制过户给买方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若买方不接受协商,可以上诉至法院要求卖方必须履行购房合同。当买方满足以下5个条件时,也可主张强制过户:
a.签订的买卖合同有效;
b.购房人具有购房资质;
c.购房人具有全款能力,若批贷函已下发,部分法院也会支持过户;
d.售房人构成根本违约,即售房人明确表示不卖的证据材料及逾期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超过十五日的证据材料;
e.交易房屋未被限制,如查封等;
但是,法院是否会判决强制过户,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来定,并且如果法院支持买方诉讼,买方还可以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尽管违约金酌情承担,但届时真是得不偿失了。 2019-09-27 11: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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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房屋的价格就像第二天的天气,向来都没个准儿,今天七千,第二天可能就一万了,所以不少卖家往往还没把手续办完就后悔卖房了,后果如何呢?让我们结合案例一起来看看吧。合同签了后房价上涨,不卖了行吗?2015年10月11日,南京周女士与买家以及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约定甲方(卖主)将其名下位于鼓楼区的房屋出售给乙方(买主),总价款为370万元。如果一方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或毁约的,违约方应承担违约金20万元。合同签订之日,买家向周女士支付录入定金5万元,并于10月18日前再追加定金5万元。10月19日,买家又向周女士支付70万元购房款,用于周女士还清银行贷款,办理解押手续。然而,当买家依约支付了80万元购房款后,周女士反悔,要求对方至少加价10万元才肯卖房,理由是房价上涨。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后,买家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支付违约金20万元,且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经判决,法院认为,《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依照合同法、民事诉讼法及**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的有关条款,判决周女士继续履行《房地产买卖中介合同》,并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向买家支付违约金20万元,案件受理费4300元,减半收取2150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7150元,由被告负担。那么,房子卖了之后究竟还能反悔吗?按照规定,买卖合同生效后,买卖双方均不得因价格高低无故反悔,应按合同议定的价款、期限和方式交付。但如果出售方在房屋质量问题上有欺诈、隐瞒行为或在生效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购买方可要求同出售方重新议定价格,协商不成的,可向法院起诉。不过,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以买卖双方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管部门登记过户为标志,否则,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生效,也就不能发生房屋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果,即使房屋已实际交付也属无效。也就是说,只要房屋没有正式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即使卖家已经收取了房价款,将房屋交付给买家使用,当事人仍可提出合同无效的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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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规定:1、不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不能反悔。法律依据:《合同法》第8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合同存在欺诈、胁迫或显失公平的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撤销合同。(但是要注意申请撤销合同的,有时效限制:1年)2、《合同法》第54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3、《合同法》第55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4、合同中有这些情形的,直接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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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毁约不买,卖方有权扣留定金,如果闹事可以报警处理。根据《担保法》第六章 定 金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九十条 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第九十一条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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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除非合同各方另行协商一致等特殊情形。因为正常情况下,房屋既已办理了过户手续,说明合同的出卖人和买受人已达成合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这里主要指房屋买卖,其它情况还可能包括赠与等情形),并且各方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从法律上讲,合同已履行完毕。如果一方要反悔,则需另行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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