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有房产证。因拆迁安置房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对被拆迁户进行的安置补偿,故凡是通过正规拆迁程序,由取得拆迁许可证的开发商开发建造的安置房屋,被安置人将来都能取得房屋的产权证,只是相对要经过更长的时间才能取得房产证。
全部3个回答 >安置房离婚可以分吗?如果离婚了安置房怎么分?请大家帮忙告知情况?
147****2046 | 2019-09-26 14: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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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6910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债务都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除非有证据证明这个债务不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夫妻双方进行过财产分割。”这两种情况下,债务由举债方承担。只要任何一方的确借过钱,另一方如果没有以上两种证明,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2019-09-26 14:5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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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4012 《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了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019-09-26 14:52:02 -
134****9041 我国婚姻法规定,如果有证据证明婚前财产是谁的,离婚时,也是跟婚前一样是这个人的。目前,我国采取的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制,其属于共同财产制里所讲到的婚后所得的共同财产制。具体而言,就是从登记结婚那天起,除了某些法律能够明文规定的财产与夫妻双方约定为一方所有的财产之外,所得的财产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但是,在结婚之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并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之后也不会因婚姻关系的存续而变成夫妻的共同财产,当然,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的离婚,就代表着夫妻共同的财产关系消灭,进而,才发生夫妻共同财产所进行的分割问题,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2019-09-26 14:51:34 -
154****7009 《**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自发布以来,全国各地势必出现妻子要求丈夫到房产部门在房产证上加上妻子名字的“加名”风,从而影响夫妻关系。法律上的房产是认房产证上的名字,证上写谁的,就是谁的;如果加上了谁的名字,谁就有份;加两个人的名字,那么两个人都有份。 2019-09-26 14:5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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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是不会选择买的,因为拆迁安置房可能会存在一些问题,有后续麻烦,比如说,房屋的产权证,所有权归属等。建议去大的房地产公司去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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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房屋管理办法条例,只要房屋已经交房,你为入住也要缴纳物业管理费用,至于其他的税费等你入住的时候就必须要完全缴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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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建安置房,不是商品房,在房管部门没有备案登记,所以,查不到住房信息,安置房,需要房主持有满五年,然后缴纳土地出让金,契税,维修基金,手续费,才可以办理商品房房产证契税证,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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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猜,你是买家。如果我猜对了,我的建议是:1、不用公证,公证没有什么意义。公证后的合同只能证明合同是双方签订的事实以及合同内容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就是说合同是真的、没有人胁迫你签订合同。至于合同是否合法、是否有效,公证的人是不知道的,也没有义务保证。2、你可以拿着房产证复印件去房产局咨询,**好在房产局的代理机构签订买卖合同。希望对你能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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