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第二十八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扩展资料:案例:木兰县执行首例“司法强拆” 案件 确保棚户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木兰县木兰镇民主路5户房屋被司法强制拆除,这也是木兰县首例进入“司法强拆”的案件,这些房屋的依法拆除,为木兰县棚户区改造项目扫清障碍,加快民生工程建设,让项目成果尽早惠及百姓。
全部3个回答 >棚户区改造能强拆吗?谁知道呢?
147****7545 | 2019-09-24 14:09:59-
155****5892 1 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暂时不要签拆迁协议,与相关联的部门进行协商。
2 协商解决不成,可以委托律师通过要求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途径维护你们的权益,也可以选择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3 达不成协议走诉讼程序,法院判决后才能实施强拆。
【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1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2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3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4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5 涉及到土地征收的话,需要经过省级以上部门批准。
6 土地征收补偿一般包括:地上附着物补偿以及土地补偿。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2019-09-24 14:10:25 -
144****0510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棚户区 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2019-09-24 14:10:21 -
132****3147 对那些配合棚改的被拆迁户国家是有相关规定予以保护的,但对那些提出无理要求的被拆迁户,将一律实行强制拆迁!
2019-09-24 14:10:17 -
142****4492 要看当地风俗,棚子的位置,是否违法占地。如果是前辈人留下的,尊重历史。如果别家的房都有证,那就没办法了,如果别家的房也没证,那不能强拆。现在国家正在统一地籍测绘,全国统一发证。
2019-09-24 14:10:13 -
139****5417 旧村改造属于拆迁的一种形式,村委会无权作为拆迁人。
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不得实施拆迁。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被拆迁人的,由同级人民政府裁决。裁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才有权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这样看来,村委会不能作为拆迁人。
政府一来与被拆迁人发生关系的是民事主体(村委会),不是行政主体,被拆迁人或被征收人想诉讼也只能进行民事诉讼,无法进行行政诉讼。以村委会名义拆,程序上基本是“谈”,其中会动用各种手段,在此情形下,一般都会签协议,这样双方的法律关系也发生了改变,被拆迁人难以用征收的法律关系来保护自己。
2019-09-24 14: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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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卖,因为改造房属于小产权,也就是集体产权,你的房产就是集体产权的,属于你们整个村、或者集体的,不属于你个人,所以你无法办理过户。我说的是产权,房子是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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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 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棚户区改造是扒平房盖楼房,对棚户区项目周边道路、广场、教育、商业等基础设施的加强和完善,提升居住环境中的人气指数,在改造棚户区的同时带动了城市整体环境的改善,促进了就业、养老等社会问题的解决,产生了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综合效应。 旧城改造 是指局部或整体地、有步骤地改造和更新老城市的全部物质生活环境,以便从根本上改善其劳动、生活服务和休息等条件。既反映城市的发展过程,城市空间规划组织以及建筑和社会福利设施的完善过程;又表示物质成果,反映当时的建筑和福利设施状况。旧城改造是个不间断的过程,取决于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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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平县棚户区房屋征收改造工作近日正式启动,本次改造将先期重点对电影院东地块、中心路北地块、政府路北地块等七片旧城区棚户区开展征收,征收入户调查工作将于本月末正式开始。 康平县是沈阳乃至全省棚户区面积**大的县份,现在共有棚户区十二片,涉及居民七千二百七十五户,一百八十一点二万平方米。这次改造不仅将极大改善棚户区居民过去“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的居住条件,还将提升这个县的城乡整体环境,加快滨湖生态明珠城的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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棚户区改造是我国政府为改造城镇危旧住房、改善困难家庭住房条件而推出的一项民心工程。住房城乡建设部统计显示,我国在过去几年进行了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约改造5000万平方米棚户区,近100万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改善。 改造要求: 1、政策优惠,阳光操作。妥善处理棚户区中历史遗留的产权棚户区 问题,对已经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依法赔偿。充分考虑棚户区居民的承受能力,做好与各项住房政策的衔接,妥善安置被拆迁居民。实行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 2、破解复杂问题,必须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创新工作思路,用好、用活、用足政策; 3、加强棚户区居民安置用房的建设质量管理。尽可能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有实力的单位参与建设,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质量,防止因质量问题引发矛盾纠纷。 4、要完善棚户区改造后的公共服务功能。 5、要充分利用棚户区在历史上形成的优点,并挖掘其潜力。 商业拆迁是指,开发商作为一般的民事主体,基于纯商业开发性质的考虑,出于营利的目的,经与被拆迁人协商一致,被拆迁人将其房屋所有权以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开发商,开发商将所取得的房屋拆除,并在该基地进行房地产开发的行为。 一是商业目的性,二是合意性,三是拆迁补偿的不确定性。商业拆迁必须建立在平等自愿、意思自治的合同基础上,被拆迁户与开发商达成合意,不得强买强卖,不得强制拆迁。由于拆迁协议是双方协商的结果,所以拆迁补偿没有法定要求的合理性,北大教授钱明星说过:商业拆迁中漫天要价是被拆迁者的合法权利。 按照目前房地产估价的行业规则,在商业拆迁中,为了完成项目进度,评估人员可以根据“甲方”(一般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要求,或增加房屋面积或提高补偿价格,促使被拆迁人同意拆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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