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地方规定拆迁安置房五年之内不能在市场上买卖,五年之后可以,那么在规定的五年时间内,理论上,这种房子只能由政府进行回购。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这样的房子实际上在市场上还是有买卖,具体做法是买卖双方签订买卖房屋的合同,并按照约定买方先交给卖方70%-90%的房款,剩下的30%-10%房款,等房屋过户手续办理好以后,也就是超过政府规定的五年之后,办理好房屋过户手续,买方再交给卖方。不过想提醒楼主,房产是很大一笔财富,现在把房子卖了,等几年之后,你想再买回来,可能会发现你卖房时的钱不够买回和以前条件差不多的房产了。
全部3个回答 >动迁2019安置人员没房吗?如果没房可以要钱吗?谁比较清楚的,麻烦解释下??
154****9870 | 2019-09-23 17: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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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4812 1、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2、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2019-09-23 17:44:24 -
138****8586 如果拆迁房屋属于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主要的法律依据是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虽为拆迁,但从法律关系层面来说,是土地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用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有户无房,则不享受对于房屋价值的补偿。但是依然享受土地和安置补偿,对于如何安置,是由当地的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 2019-09-23 17:44:17 -
157****7115 如果被拆迁房屋属于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根据该条例规定,补偿对象是被征收人,即房屋的所有权人。无房则无补偿。
法律依据:国务院令第590号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2019-09-23 17:4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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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合同不能做银行抵押贷款的。 房产证是房屋产权登记的合法凭据,只有拆迁安置房合同,没有办理产权登记是不能在银行抵押贷款的。 办理银行贷款的资料有:(1)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2)配偶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人证件、户口簿、暂住证等);(3)收入证明(银行指定格式)及收入流水;(4)婚姻证明(结婚证、单身证明、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5)所在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6)学历证明(大专以上提供)(7)房屋产权证(8)贷款用途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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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到该地区的房管局和拆迁办打听一下,即使没有肯定消息,也要工作人员帮你预测下什么时候大概这个两证会下来,产权证下来两个月,土地证基本也差不多了。你好对这个时间有个把握。这个拆迁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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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房产证,说明还没有在房产部门登记。是查不到的。如果你不放心,可以拿着你的身份证到当地的房管局查询一下。希望能帮到你。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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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不符合你们合同中的约定,你可以拒绝收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子,并可以主张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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